尘埃落定!CFDA收回阿里健康药品电子监管码运营权
摘要:21日晚间,阿里健康正式发布公告,对食药监总局关于药品电子监管码的相关公告进行了回应。公告表示:阿里健康与食药监总局进一步讨论该事项,并成立一个联合工作组以讨论药品电子监管网的移交事项。
2月20日下午,国家食药总局连发两条公告称,鉴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已就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要求,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药品电子监管内容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现决定暂停执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1号)中药品电子监管的有关规定。并发布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修订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1日晚间,阿里健康正式发布公告,对食药监总局关于药品电子监管码的相关公告进行了回应。
公告表示:阿里健康与食药监总局进一步讨论该事项,并成立一个联合工作组以讨论药品电子监管网的移交事项。阿里健康就药品电子监管网仅提供技术支持及维护服务,并非药品电子监管网的所有权人,药品电子监管网的所有权一直归属药监总局所有。
自本公司最初于2006年受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建设并运维药品电子监管网以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于2015年下半年基本完成建设,此后,本公司一直与食药监总局共同探索药品电子监管网后续运维方案。
作为药品电子监管网的运维商,本公司尚未从食药监总局收到任何要求停止就药品电子监管网提供技术支持及维护服务的通知,并将继续药品电子监管网的运维及药品行业继续提供服务,并会密切配合食药监总局,在其指导下继续提供运维。本公司一贯认为药品电子监管网的良好运行利国利民,并乐于见到任何市场规律的,有助于更好发挥药品电子监管网社会价值的运维方案。
同时,公告亦再次表示,一如2015年11月23日发布的中报,目前电子监管网的运维是阿里健康收入几乎全部来源。根据中报,新一期财年前6个月收入为2137.1万港元。
公告同时表示,阿里健康仍会继续坚持公司早先提出的使命,建立一个连接中国医疗保健市场参与者的在线社区。因此,阿里健康将持续发展其医疗服务网络建设及
医药电商业务。
在失去药品电子监管网运维服务后,预计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阿里健康的收入将主要来自于天猫医药馆的运营。根据医谷的了解,该并入方案目前还处于交接阶段,具体何时完成,医谷将持续关注。
另,截止今日收盘,阿里健康股价由开盘时的4.83港元下跌至4.14港元,跌幅14.29%,并有业内人士预测其股价会继续保持下降趋势。
事件回顾
1月26日,养天和以原告的身份,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其法定代表人李能发言表示,CFDA的药品电子监管码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的规定。并让阿里健康掌握了和运用如养天和这样的药品经营企业等竞争对手的详细销售数据,这对于其他企业是很不公平的。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向电子监管网通告养天和起诉CFDA的原委并公开了起诉状。并质疑CFDA选定中信21世纪作为电子监管码运营商违反了《招标投标法》。
1月26日晚间,CFDA官网发布了《关于陕西广联药业有限公司等7家药品经营企业购销非法回收药品的通告(2016年第13号)》,暗示和透漏出药品监管码对于打击假药的重要性。
1月27日,澎湃新闻网消息,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孙咸泽在该局当日召开的一个会议上表示,国家食药监总局将收回此前交由阿里健康运营的全国药品电子监管网运营权。
1月28日晚上9点半,阿里健康发布公告紧急澄清公司并非所涉及诉讼的当事人,且并未从食药监总局收到停止运营药品电子监管网的任何通知。同时阿里健康表示,公司是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受托技术营运商,并非药品电子监管网的所有权人,所有权一直归食药监总局所有,公司仅提供技术支持及维护服务。
1月29日,三大连锁药店上市公司老百姓、一心堂、益丰联合发表上述声明。
2月1日,行业内部分百强连锁药店企业也相继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关于电子监管码的声明。
2月6日,CFDA今日正式表态,正在认真研究并将妥善处理电子监管码等历史遗留问题。
2月20日,CFDA连发两文:暂停药品电子监管的有关规定,公开征求修订GSP条款。
2月21日,阿里健康就药品电子监管码正式发布回应,业务将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