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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有“强烈的习惯性用药需求”,可进甘肃备案采购

2018-07-04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医疗卫生机构强烈的习惯性用药需求”,笔者该怎么理解?“强烈的+习惯性”,哎,笔者语文学得不好,谁来替我解释一下这博大精深的文字含义呢?

甘肃省发布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以“临床必需、谁备案谁采购、先备案后采购、凡备案必采购、属地分级管理、严格审核、价格管理、严格网上采购、定期公开”为原则。而从纳入备案采购的品种范围来看,其中一条“或医疗卫生机构强烈的习惯性用药需求”引起了广大医药人的好奇……

今天(6月27日),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式下发《关于印发甘肃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大体意思是“为深化药品采购“放、管、服”改革,提升省药品供应保障信息化水平,提高备案采购工作效率,省卫生计生委对省药品备案采购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了《甘肃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

此次备案采购有九项原则,分别是“临床必需、谁备案谁采购、先备案后采购、凡备案必采购、属地分级管理、严格审核、价格管理、严格网上采购、定期公开”。

应该说,此次备案采购的政策考虑的比较详细,同时,这次备案采购管理办法的出台,也是符合甘肃省药品采购的大政策。

根据2017年12月12日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2017年度甘肃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方式(简略):

(一)公开招标

(二)阳光采购

(三)省市联合谈判

(四)备案采购

(五)其他

其中,对于备案采购的要求是这样的:对公开招标、阳光采购、直接挂网目录未纳入但医疗机构应急性、临时性需要、新上市品种或临床必需,可进行备案采购。备案采购应严格按照甘肃省药品备案采购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全部通过网上完成。

应该说,甘肃的备案采购,整体上来说,是比较完善的,但笔者仔细一看采购范围,不禁又小小吃惊了一下。(见下图)

笔者有几个疑惑,在此提出,仅供大家探讨:

1、如果临床必需且无同类品种替代的药品又进不了集中采购目录、阳光采购目录、直接挂网药品目录,那么,这几个目录的严肃性究竟会不会打个八折?

2、纳入集中采购目录、阳光采购目录、直接挂网药品目录的药品,但剂型品规不能满足临床需求的药品,这类药品,笔者倒很好奇,是什么样的药品,出现了连三大目录都不能拥有的剂型品规?

3、“医疗卫生机构强烈的习惯性用药需求”,笔者该怎么理解?“强烈的+习惯性”,哎,笔者语文学得不好,谁来替我解释一下这博大精深的文字含义呢?

总体来看,甘肃省药品采购在这几年以来,做出了一番成绩,成效有睹共睹。衷心希望备案采购,在坚持九原则的前提下,做好更好,造福甘肃医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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