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说明书用药遭投诉
2017年11月,一患儿家长因孩子咳嗽不止就诊,儿科医师诊断急性支气管炎、咳嗽,给出治疗方案,其中包括口服孟鲁司特钠咀嚼片。患儿家长发现该药说明书上的适应症为哮喘,认为医师超过说明书上的适应症用药违反相关规范,遂引发投诉。
该院医患关系协调部门经过查阅相关资料并向儿科主任了解情况后得知,虽然说明书未写明,但孟鲁司特钠咀嚼片在临床实践中对于小儿咳嗽的治疗有很好的效果,相关治疗指南及专家共识均对该用法表示认可,且该药也按照该院制度进行了临床超说明书用药备案。投诉人在得到该院解释后再次至另一家医院就诊,另一家医院专家也同样给出使用该药的治疗方案。因此,反映人最终表示了理解。
法律分析
超说明书用药法律定性不同
超说明书用药确实在临床工作中属于较为常见但易被忽视,存在较大隐患的问题。我国法律法规还未对超说明书用药有明确的规定。对超说明书用药行为的法律定性不同的学者观点不一,主要可归纳为以下三点。
合法行为,属于特殊治疗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定义包括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或者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而超说明书用药因安全性未得到证实,所以肯定具有一定危险性和试验性,符合特殊治疗的定义。该定义体现了超说明书用药的显著特征。
另外,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九款的规定,“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因此,可以认为,超说明书用药作为特殊治疗,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只要医疗机构在超说明用药前向患者充分解释说明,并取得了患者的同意及签字,就应当将其认定为为了保障患者健康采取的特殊治疗,属于合法行为。
违法行为,不具有业务正当性
有学者认为,医疗行为要具有合法性,还需要医疗行为具有业务上的正当性,才能够被正常化。我国《处方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18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因此,超说明书用药违反了相关规章的明确规定,无法验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不具有业务上的正当性,无法阻却其违法性。
违法行为,具有业务正当性
几乎所有的医疗行为,包括放射检查、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都会在一定程度上侵犯患者的身体或健康利益,通常情况下都符合违法的构成要件,具有违法性。
所谓医疗干预,本质上是利弊的权衡和选择,即用相对较小的医疗侵害换取较大的医疗收益。但是基于符合紧急避险情况的存在,可以阻却其违法性的产生。超说明书用药的业务正当性事由包括紧急避险和被害人承诺。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此时医师选择超说明书用药,虽然可能会增加患者的用药风险,但是为了保证患者的生命健康这一更大利益,符合紧急避险的条件,因此阻却了超说明书用药的违法性。
律师建议
超说明用药的6大注意事项
在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定性的前提下,为了发挥超说明书用药的积极作用,降低其风险,可以参考我国相关药学会发布的专家共识,对临床实践中超说明用药的适用进行管理:
1.疾病影响患者生活质量或危及生命,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此时还要考虑超说明书用药存在的风险以及不同治疗方案对患者病情的治疗效果,充分权衡利弊,选择能最大限度保护患者健康的治疗方法。
2.用药目的必须仅仅是为了患者健康利益。应将用药目的进行严格限制,医师应该严格遵从“良父义务”,从药应以患者利益最大化为原则。
3.有合理的医学实践证据。按照中国药理学会在《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中对超说明书用药的证据推荐级别强度,选择可靠度更高的用法,尽可能降低用药风险。
4.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院内的超说明书用药管理制度,对超说明书用药的院内申请备案流程进行明确。临床医师可申请超说明书用药备案,申请时应当说明超说明书的用法、循证医学证据等内容。经过药事管理委员会同意的超说明书用药方案,应当提报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并在院内备案后使用。
5.充分告知患者超说明书用药的风险以及可采取的不同治疗方案,保证患者理解并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
6.医院应当加强对超说明书用药的监督管理,监测超说明用药发生不良反应的情况。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对超说明书用药的必要性进行重新评估,对院内超说明书用药行为进行技术指导。
舒利迭以联合用药形式,用于可逆性阻塞性气道疾病的常规治疗,包括成人和儿童哮喘。这可包括: 接受有效维持剂量的长效β受体激动剂和吸入性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 目前使用吸入性皮质激素治疗但仍有症状的患者。 接受支气管扩张剂规则治疗但仍然需要吸入性皮质激素的患者。 注:本品对50μg/100μg规格不适用于患有重度哮喘的成人和儿童患者。
健客价: ¥218本品适用于15岁及15岁以上成人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司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 本品适用于减轻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15岁及15岁以上成人的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健客价: ¥37舒利迭以联合用药形式(支气管扩张剂和吸入皮质激素),用于可逆性阻塞性气道疾病的常规治疗,包括成人和儿童哮喘。这可包括:1.接受有效维持剂量的长效β2-激动剂和吸入型皮激素治疗的患者。2.目前使用吸入型皮质激素治疗但仍有症状的患者。3.接受支气管扩张剂常规治疗但仍然需要吸入型皮质激素的患者。
健客价: ¥1441.本品适用于2岁至14岁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斯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 2.本品适用于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2岁至14岁儿童以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健客价: ¥32爱全乐可与吸入性β受体激动剂合用与治疗急性或慢性哮喘引起的可逆性气道阻塞。
健客价: ¥41补肺肾,益精气。用于肺肾两虚引起的咳嗽,气喘,咯血,腰背酸痛;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辅助治疗。
健客价: ¥64.5舒利迭以联合用药形式(支气管扩张剂和吸入皮质激素),用于可逆性阻塞性气道疾病的常规治疗,包括成人和儿童哮喘。这可包括:1.接受有效维持剂量的长效β2-激动剂和吸入型皮激素治疗的患者等。
健客价: ¥339本品适用于对传统治疗方法无效的慢性支气管痉挛的治疗及严重的急性哮喘发作的治疗。
健客价: ¥30本品主要用于缓解哮喘或慢性阻塞性肺部疾患(可逆性气道阻塞疾病)患者的支气管痉挛,及急性预防运动诱发的哮喘,或其他过敏原诱发的支气管痉挛。
健客价: ¥26用于支气管哮喘和喘息性支气管炎,以及其它呼吸系统疾病引起的咳嗽、咳痰、喘息等症状。
健客价: ¥40润肺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稠色黄,咯痰不爽。
健客价: ¥33本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与慢性阻塞性气道疾病相关的呼吸困难;慢性阻塞性支气管炎伴或不伴有肺气肿;轻到中度支气管哮喘。
健客价: ¥52清润咽喉功能。
健客价: ¥8爱全乐作为支气管扩张剂用于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引起的支气管痉挛维持治疗,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气肿。爱全乐可与吸入性β受体激动剂合用于治疗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包括慢性支气管炎和哮喘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痉挛。
健客价: ¥51用于1岁以上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斯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诱发的支气管收缩。 顺尔宁适用于2岁至5岁儿童以减轻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
健客价: ¥57本品适用于儿童哮喘的预防和长期治疗,包括预防白天和夜间的哮喘症状,治疗对阿司匹林敏感的哮喘患者以及预防运动引起的支气管收缩。本品适用于减轻过敏性鼻炎引起的症状。
健客价: ¥38扶正固本,活血消症。适用于正气虚弱,瘀血阻滞,原发性肝癌不宜手术和化疗者辅助治疗用药,有改善肝区疼痛、腹胀、乏力等症状的作用。在标准的化学药品抗癌治疗的基础上,可用于肺癌、胃肠癌、乳腺癌所致的神疲乏力、少气懒言、脘腹疼痛或胀闷、纳谷少馨、大便干结或溏泄、或气促、咳嗽、多痰、面色晄白、胸胁不适等症,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健客价: ¥125清热疏肺、消积止咳。用于小儿食积咳嗽,痰热蕴肺所致的咳嗽、夜间加重,喉间痰鸣,腹胀,口臭。
健客价: ¥30润肺化痰、止咳平喘、护喉利咽、生津补气、调心降火。适用于伤风咳嗽、痰稠、痰多气喘、咽喉干痒及声音嘶哑。
健客价: ¥40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等咳嗽有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
健客价: ¥14润肺化痰、止咳平喘、护喉利咽、生津补气、调心降火。本品适用于伤风咳嗽、痰稠、痰多气喘、咽喉干痒及声音嘶哑。
健客价: ¥25补肺肾,益精气。用于肺肾两虚引起的咳嗽,气喘,咯血,腰背酸痛;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肾功能不全的辅助治疗。
健客价: ¥50丙酸氟替卡松鼻喷雾剂: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季节性过敏性鼻炎(包括枯草热)和常年性过敏性鼻炎。 沙美特罗替卡松粉吸入剂:舒利迭以联合用药形式,用于可逆性阻塞性气道疾病的常规治疗,包括成人和儿童哮喘。
健客价: ¥362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健客价: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