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诊断试剂(IVD)涉及诊断、治疗方案选择、疗效评价等疾病诊治的全过程,需求量大,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安全方面也是群众的关注点,政府更是出台了关于体外诊断的一系列政策。
比如《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抽验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风险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家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质量评估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在此就这些文件笔者为大家整理出了七大关键点。
一、生产、销售、使用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体外诊断试剂
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体外诊断试剂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销售、使用体外诊断试剂。这样的体外诊断试剂外包装大多只标示产品名称及批号,不标示诸如医疗器械注册号、产品技术要求、生产厂家等信息。
2.未依法办理医疗器械注册证许可事项变更的体外诊断试剂。《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号)第四十七条规定,“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事项包括许可事项和登记事项。许可事项包括产品名称、包装规格、主要组成成分、预期用途、产品技术要求、产品说明书、产品有效期、进口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地址等……”该办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未依法办理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许可事项变更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情形予以处罚。”
3.在医疗器械注册证书过期失效后未延续的情况下依然用旧证生产体外诊断试剂,应当定性为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体外诊断试剂,不管生产、经营还是使用都违反了相应规定。
4.外包装未标示批准文号,却标明“仅供研究、不用于临床诊断”,应按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体外诊断试剂查处。
已废止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仅用于研究、不用于临床诊断的产品不需要申请注册,但其说明书及包装标签上必须注明‘仅供研究、不用于临床诊断’的字样。”有些不法分子利用该条规定,生产的体外诊断试剂并未注册,仅在包装盒上标示“仅供研究、不用于临床诊断”字样。这种未经注册的试剂被销售给二级甚至三级医疗机构,进而用于临床。
2014年3月13日,国家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了使用无证产品的处罚依据是:“医疗机构使用无证体外诊断试剂的,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进行处罚,并通报同级卫生主管部门。”该条款所指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系修订前的条例,该条例第四十二条正是无产品注册证书的处罚条款,等同于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三款。
二、生产、销售或赠送、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的校准品、质控品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校准品、质控品可以与配合使用的体外诊断试剂合并申请注册,也可以单独申请注册。与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配合使用的校准品、质控品,按第二类产品进行注册;与第二类、第三类体外诊断试剂配合使用的校准品、质控品单独申请注册时,按与试剂相同的类别进行注册;多项校准品、质控品,按其中的高类别进行注册。”可见,体外诊断仪器使用的标准品、质控品也是按医疗器械进行管理的,并需要注册。
而在现实中,少部分厂家仅取得了检验试剂的产品注册证,并未取得校准品或质控品的产品注册证。
三、体外诊断试剂与不匹配的诊断仪器配合使用
有些医疗机构在购进进口诊断仪器后,由于使用与该进口诊断仪器配套的体外诊断试剂费用非常高昂,他们往往会购进国产的廉价类似体外诊断试剂来替代进口体外诊断试剂。
在某些情况下,国产的类似品种的体外诊断试剂并不能与进口诊断仪器相匹配,如此使用不能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性。
四、擅自将定性检测改为定量检测
有些体外诊断试剂在审批时,仅批准其为定性检测试剂。如乙型肝炎病毒检测试剂盒,除表面抗原和血清DNA定量检测有临床意义之外,其它指标定量检测的临床检测意义小于研究意义,所以乙型肝炎病毒检测试剂盒除表面抗原之外,其它的如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原检测试剂盒批准为定量试剂盒的可能性不大。
但是,由于定量检测在临床上的检验收费比定性检测高得多,部分厂家在没有获得定量检测试剂盒批准的情况下,便擅自将定性试剂盒改为定量试剂盒。
五、使用过期失效的体外诊断试剂
有的体外诊断试剂有效期并不长,短的甚至只有几个月或半年。如果这样的试剂临床使用量不大,就容易出现过期失效的情况。再加上有的医疗机构管理松散,导至过期失效的体外诊断试剂用于临床。利用这样的诊断试剂进行检验显然是不安全的,极有可能导至临床上的误诊,进而导至错误治疗。
六、无证经营体外诊断试剂
体外诊断试剂既有按药品管理的,又有按医疗器械管理的,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又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需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一类医疗器械无需办理任何手续,经营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经营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可见,经营不同管理要求的体外诊断试剂应当按相应要求办理许可或备案。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经营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化,但部分企业还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些变化,从而出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
七、体外诊断试剂冷链无法保障
体外诊断试剂不少是生物试剂,对其生产、运输、储存都有严格的条件要求。目前冷链物流的硬件设施不足、市场化程度较低、运输费用较高,而且体外诊断试剂发货散、少,目前利用冷链车运输体外诊断试剂的并不多。大多数体外诊断试剂采用泡沫箱加冰袋的包装形式来控制试剂运输过程中的温度,这样的运输模式并不能完全达到体外诊断试剂冷藏的要求。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0号)第六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的……”另外,《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8号)第六十条也作出了相应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二)未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的。”
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尿液样本中的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作辅助诊断用。
健客价: ¥35该产品供妇女进行早早孕检查使用。
健客价: ¥20用于诱导下述情况妇女的排卵 :下丘脑-垂体机能障碍,包括多囊性卵巢综合征(PCOS);诱导接受辅助受孕技术如体外受精(IVF)而行超数排卵妇女的多卵泡发育。
健客价: ¥21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健客价: ¥761.唐草片:清热解毒、活血益气。用于艾滋病毒感染者以及艾滋病患者(CD4淋巴细胞在100-400个/mm 3之间),有提高CD4淋巴细胞计数作用,可改善乏力、脱发、食欲减退和腹泻等症状,改善活动功能状况。 2.齐多拉米双夫定片:适用于HIV感染的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这些病人有进行性免疫缺陷。本品可降低HIV-1的病毒量,增加CD4+细胞数。
健客价: ¥7900该产品用于定性检测全血、血清、血浆中的HIV1/2抗体。
健客价: ¥39用于检测口腔粘膜渗出液样本中的HIV-1型和HIV-2型抗体
健客价: ¥56用于检测口腔粘膜渗出液样本中的HIV-1型和HIV-2型抗体
健客价: ¥49该产品用于定性检测口腔分泌物中HIV1/2型抗体。
健客价: ¥39有效避孕,防止性病及艾滋病的HIV病毒。
健客价: ¥39.9适用于其它抗逆转录病毒药物合用,治疗HIV-1感染。
健客价: ¥539有效避孕,防止性病及艾滋病的HIV病毒。
健客价: ¥49有效避孕,防止性病及艾滋病的HIV病毒。
健客价: ¥23.91.与其他抗病毒药物合用于成人HIV-1感染的治疗。患者为未经过逆转录酶抑制剂治疗和经过逆转录酶抑制剂治疗病毒已被抑制者。 2.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治疗。
健客价: ¥188-治疗HIV阳性或免疫系统损害患者的口腔和/或食道念珠菌病。 -对血液系统肿瘤、骨髓移植患者和预期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亦即<500细胞/μ1)的患者,可预防深部真菌感染的发生。 -对于伴有发热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疑为系统性真菌病时,可作为伊曲康唑注射液经验治疗的序惯疗法。
健客价: ¥688本品用于免疫损伤引起巨细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1、用于免疫功能损伤(包括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 2、预防可能发生干器官移植受者的巨细胞病毒感染。 3、预防晚期HIV感染患者的巨细胞病毒感染。
健客价: ¥73本品用于免疫损伤引起巨细胞病毒感染的患者。 1、于免疫功能损伤(包括艾滋病患者)发生的巨细胞病毒性视网膜炎的维持治疗。 2、预防可能发生于器官移植受者的巨细胞病毒感染。 3、预防晚期HIV感染患者的巨细胞病毒感染。
健客价: ¥210恩曲他滨替诺福韦适用于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用,治疗成人和12岁(含)以上儿童的 HIV-1感染。
健客价: ¥1980滋阴降火。用于阴虚火旺,潮热盗汗,口干咽痛,耳鸣遗精,小便短赤。 </div><div class="texta">
健客价: ¥12.5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常呈现耐药,故治疗细菌感染需参考药敏结果,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1)大肠埃希杆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2)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2岁以上小儿急性中耳炎。(3)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4)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志贺菌感染。
健客价: ¥12近年来由于许多临床常见病原菌对本品往往呈现耐药,故治疗细菌感染时需参考药敏结果,本品的主要适应症为敏感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1.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和莫根菌属敏感菌株所致的尿路感染。 2.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2岁以上小儿的急性中耳炎。 3.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的成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 4.由福氏或宋氏志贺菌敏感菌株所致的肠道感染、
健客价: ¥121.与其他抗病毒药物合用于成人HIV-1感染的治疗。患者为未经过逆转录酶抑制剂治疗和经过逆转录酶抑制剂治疗病毒已被抑制者。 2.用于慢性乙型肝炎治疗。
健客价: ¥1980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IV型)和混合型(IIb和III型)。特别是适用于以高密度脂蛋白降低和低密度脂蛋白中度升高为特征的血脂异常患者,及2型糖尿病合并高脂血症的患者。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
健客价: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