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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波基药浪潮即将来临?已开会讨论目录调整方式

2018-07-15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据朋友圈消息透露,近日相关部门正组织有关基药的内部研究会,涉及消化、呼吸、感染、神经、心血管、内分泌、肿瘤、血液、儿科等类别,并提请了相关专家参会讨论。这是否也意味着,国家基药目录有望在今年启动调整?

近日朋友圈有消息透露,国家基药目录可能将调整。目前基层用药的限制在放开,对基药的品规数量和金额比例已不做要求或提高非基药比例。基于之前的法规规定,相信此轮调整的基本原则还是不会变,首先一定是临床必需,其次对于近期各省发布的重点监控药品、辅助用药这类品种来说,想要进入基药目录的机会渺茫,除此之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倒是可能会有很大机会。

据朋友圈消息透露,近日相关部门正组织有关基药的内部研究会,涉及消化、呼吸、感染、神经、心血管、内分泌、肿瘤、血液、儿科等类别,并提请了相关专家参会讨论。这是否也意味着,国家基药目录有望在今年启动调整?

我国基药制度发展情况

2009年8月,卫生部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共307种,业界简称307目录),自此我国开始启动了基本药物制度。这是国内第一波基药浪潮。

除《实施意见》外,九部委还同时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

2012年9月21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共520种药品,业界简称基药520目录)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2009年8月1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69号同时废止。

这次调整的目录力度不小,涉及面广,相关部门及行业都对此寄予非常大的厚望。可视为第二波基药浪潮。

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旨在改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制度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也让基层医疗机构安全用药有了保障。然而,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制度带给基层医疗机构的不足也日益凸显出来,许多基层需要的药品种类不在列,基层常用药品缺货时有发生。

2014年国家卫计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见》,该意见的核心思想是:不鼓励基药增补。理由是“以省(区、市)为单位增补非目录药品是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初期的阶段性措施。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本适应基层用药需求,不鼓励进行新的增补。”

2015年1月,国家卫计委官网发布《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涉及的基药政策: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有序推进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开展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评估,启动修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

基药目录调整方向预测

而直到目前为止,国家基药目录还是2012版,共520个药品,原来业界流传的目录三年一调整,至今也五六年了。今年国家机构调整之后,新版目录是否也将启动调整,我们不得而知,但相信业界人士都非常关注这个问题。

原《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中第五条是这样规定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中成药,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的,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药品标准的品种。除急救、抢救用药外,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当经过单独论证。

除了进入目录的必要条件,暂行办法也对以下这些品种做出了限制性进入的规定:

第六条下列药品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

(一)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

(二)主要用于滋补保健作用,易滥用的;

(三)非临床治疗首选的;

(四)因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暂停生产、销售或使用的;

(五)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不符合伦理要求的;

(六)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从近日国家各相关部门的政策来看,目前基层用药的限制在放开,对基药的品规数量和金额比例已不做要求或提高非基药比例,并逐渐实现各级医疗机构用药统一、医联体内药品共享。

基于之前的法规规定,相信此轮调整的基本原则还是不会变,首先一定是临床必需,其次对于近期各省发布的重点监控药品、辅助用药这类品种来说,想要进入基药目录的机会渺茫,除此之外,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倒是可能会有很大机会。

各地基药政策逐步放开

去年以来,全国各地不少地区已出台政策,逐步放开基层用药,将医保范围内的部分非基本药物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使用,从而引导慢性病患者到基层就诊,建立二、三级综合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衔接的用药机制。

广东:广东省卫计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基本药物制度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自2017年7月1日起,不再对各级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含省增补基本药物)的品规数量和金额比例作具体要求,在这之前,广东已允许基层医疗机构可采购不超过40%的非基药(含低价药)。

宁夏:宁夏卫计委发布《关于调整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的通知》,《通知》显示,自2018年5月1日起,宁夏《基本医保药品目录》(2017年版)中除限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

均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并按照医保有关规定支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配备使用非医保药品。并将通过财政补助或医保报销等方式实现基本药物免费使用,推动基本药物公平可及。

天津:2018年1月31日,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发布《天津关于调整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范围的通知》。

通知要求,从2月1日起,天津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范围,与二、三级医院用药全面衔接。也就是说,天津所有公立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全部统一,基层用药不再受限。

北京:2017年4月8日,北京市阳光采购扩充基层医疗机构目录,原基层医疗机构与二三级医院的药品采购平台合二为一,实现用药完全一致。

辽宁:2007年8月1日,辽宁省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实行统一采购平台、统一采购目录。

那么由此看来,随着基药使用的放开,此轮基药目录的调整,或许已不再会对一些企业产生太大的影响,而能不能进医保,才是药企更应该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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