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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省门诊“限输令”下达,全国已蔓延

2018-07-10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通知明确,2018年8月1日起,广西全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民营医院等),除儿科门诊和急诊科外,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服务。

自8月1日起,广西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除儿科门诊和急诊科外,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服务。9月1日起,该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将逐步减少门诊静脉输液医疗服务工作。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份实施“限输令”。

近日,广西卫计委发布关于征求《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规范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行为,推进医疗机构停止普通门诊静脉输液工作,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通知明确,2018年8月1日起,广西全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民营医院等),除儿科门诊和急诊科外,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服务。

通知还要求,自2018年9月1日起,广西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应逐步减少门诊静脉输液医疗服务工作。

据广西自治区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在5月21日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机构数达34012个,医院589个(其中,三级医院72个,二级医院245个,一级医院167个,未定级医院10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2034个。就是说,超过300家医院下个月起要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服务。

另外,各级医疗机构需定期开展静脉输液处方点评。

加强处方审核,对用药不适宜处方,药师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对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记录并告知处方医师,并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对滥用静脉输液、抗菌素和激素的医务人员应进行公示、通报批评并结合绩效考评扣分,以及予以经济上的处罚。

同时,医疗机构要加强处方点评体系建设建立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医疗卫生机构每月随机抽查一周门、急诊不少于10个常见病、多发病(内科3个病种、外科3个病种,妇科1个病种,儿科3个病种)处方各50例(不足者以实际例数为准)(具体不需要静脉输液的病种见附件)。

为何叫停门诊输液

过去一段时间在我国常常可以看到不论大病小病,只要患者来到医院就医就普遍会进行输液治疗的现象。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每年输液量超过100亿瓶,相当于13亿人口每人输液8瓶,远高于国际上人均2.5~3.3瓶的水平。这与WHO的“能吃药不打针,能打针不输液”的合理用药原则大相违背。

今年4月1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最新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2017年)》,报告显示去年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静脉注射给药达61.0%,占全部给药方式引起不良反应事件比例的一半以上。

叫停门诊输液首先是为了规范合理用药。过度输液的危害较大,对人体免疫力、肝肾等器官损害较大,不良反应严重,较口服给药途径风险更大。“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是全球共识。尤其在抗生素和中药注射剂滥用风险较高的情况下,取消门诊输液不失为规范合理用药的路径之一。

而最急迫的是,2015年9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要求到2017年,要求分级诊疗要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

三甲医院的功能定位是疑难杂症和急危重症,取消门诊输液后,将常见病人的分流到基层医院符合分级诊疗的目标要求。

当然,取消门诊输液不等于不输液,大部分取消门诊输液的医院都保留了儿科输液,由于儿童疾病变化较快,而且现阶段适合儿科分级诊疗的基础并不具备,儿童医疗资源稀缺,所以儿科的门诊输液保留。

另外,医院也给确实需要输液的门诊病人预留了转急诊输液的通道。就现阶段患者的就诊习惯,适应这种不输液或者还要多道程序换个地方输液的方式需要较长的一段时间。

各地停止输液的消息汇编

继2018年4月龙岗区12家公立医院全部取消普通门诊静脉输液后,深圳龙岗医疗机构也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2018年7月1日起,中医馆、中医类诊所、医务室禁止进行输液治疗;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门诊部、西医类诊所,7月1日起原则上禁止对53种常见病多发病进行输液治疗。

2017年11月21日,桂林市卫生计生委发布《桂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市卫字〔2017〕21号),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二、三级医院除儿科门诊和急诊科外,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液。

2017年11月8日,辽宁省卫计委宣布,全面取消三级以上医疗机构门诊静脉输液,并加强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将合理用药作为大型医院巡查主要指标。

2017年7月,广东卫计委公布《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明确53种无需静脉输液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

2016年9月18日,黑龙江省卫计委发布了《关于在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取消门诊静脉输液的通知》,明确表示:自10月8日起,除儿童医院和三级医院儿科之外,黑龙江省取消三级医院门诊静脉输液。

2016年6月,河南省人民医院取消门诊成人静脉输液。

2016年8月,成都市三级医疗机构将逐步减少或关停门诊输液(除儿科、急诊、特殊专科和日间手术外),到2017年底成都市三级医疗机构全部关停门诊输液。

2016年8月,山西省长治市卫计委在全省率先出台新规,决定从8月1日起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10月1日起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儿童医院和儿科除外)。

2016年3月,四川省人民医院实行停止门诊输液(除儿科和肿瘤门诊化疗)。

2016年4月,北医三院门诊中心不再开展注射及输液治疗。

2016年4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停止门诊成人输液。

2016年4月,湖北省黄石市中心医院取消门诊成人输液。

2016年3月,江西卫计委发文要求严控门诊输液,鼓励探索取消门诊输液服务。

2016年1月,浙江卫计委发文要求三级医院(除儿科和儿童医院)取消抗菌药输液。

2015年11月,江苏卫计委发文要求2016年6月起二级以上医院(除儿童医院)停止抗菌药输液,2016年底二级以上医院停止静脉输液。

2014年8月,安徽卫计委发文要求53种不需输液疾病清单。

2014年3月,中国医科大学航空总医院取消了普通门诊静脉输液。

2013年9月,南昌大学二附院取消门诊输液。

2012年4月,北大医院取消门诊输液。

17.2012年,浙医二院取消门诊输液。

18.1994年,浙江邵逸夫医院建院起坚持门诊不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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