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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处方外流,政策开道,快快开闸!

2018-06-18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日前,广东发布《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计划》,明确表示“推广处方流转平台,发展配送中心,支持医院、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药店、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处方流转、药品物流配送。

广东发文鼓励各方机构参与处方外流,发展配送中心,并允许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要实现处方外流的顺畅,目前还存在诸多障碍和难点,应积极探讨处方流出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机会在痛点中孕育,及早布局及早受益。

日前,广东发布《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行动计划》,明确表示“推广处方流转平台,发展配送中心,支持医院、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药店、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处方流转、药品物流配送。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药事服务平台,推广智慧药房,鼓励医院处方外配、信息共享”。

这意味着处方外流又一次在省级层面受到鼓励,并推动各方机构全面参与的“社会总动员”。

此次提出“处方流转平台”在业界并非新鲜事,那么,到了广东又将如何落地呢?

国内第一家互联网医院就诞生在广东,与药店及社区合作,远程开出处方就地拿药

广东文件明确表示:

允许医疗机构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实体医院基础上,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允许注册或者备案的执业医师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允许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支持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

这是否意味着线上开具的常见病、慢性病处方(绝大多数是处方药),正以某种方式出现突破处方药网售的禁区?

事实上,近年来符合上述政策,并有一定规模的处方外流项目,最早应该是2014年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所运作的广东网络医院--这也是国内第一家互联网医院。

广东省网络医院的具体运行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大型的连锁药店合作并在实体药店建立接诊点,医院提供设备和医生、药店负责提供场地及运行所需的水电人工成本、深圳友德医提供技术支持,三者最终按照一定比例分成诊金;其次是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合作,同样是由医院提供设备和医生,街道提供场地,两者按照一定比例分成诊金。

不过,网络医院能否顺利运营,有赖于患者端流量、客单价及成本控制。从此前媒体报道上看,广东省二医院为此项目准备了200名医生,其中专职网络医院的有十多人,确保每天随时在线医生有4到5个。目前已上线科目包括全科、中医、妇科、消化、骨科、风湿类等,开诊时间从早上9点至晚上9点。

随着未来接诊点拓展到上万家,每家平均按10个患者(处方)计算,网络医院将面对不低于10万名患者的接诊量。以上这点投入是不够的,势必要加大,而网络医院仅仅从每单10元的诊金中分得40%,除非是降低网络医院的服务时间和质量,否则成本与收入严重倒挂。更详细的分析,请看前文。

医药分开政策下的处方外流:广州妇儿中心与广药的合作,逐渐剥离门诊到院外拿药

除了网络医院能够进行处方外流之外,公立医院同样也和药企合作,进行医药分开的尝试。

比如广州妇儿中心与广药集团的合作。医院先从成人门诊开始(包括产科、中医科、成人内科、普通外科、乳腺外科等科室),患者凭处方到院外的广药大众药房取药。然后进一步把儿童药房剥离开来,医院仅保留急诊药房和住院药房以及静脉药物的配置。不过,由于该院的处方需要到指定的药店拿药,而非处方的自由流转取药,患者不过是换了一个地方拿药而已,还很难说是真正的医药分开。参见前文分析。

不过,处方外流在政策的推动下大方向上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作为处方外流的承接方之一的药店,也在政策的漩涡中充满着变数。

药店分级政策下的经营窘境,大多数中小药店根本无缘经营处方药,遑论承接处方外流

今年4月份,广东省药监局出台《关于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将药店分为三类,第一类药店不能销售处方药,第二类可以销售处方药,但将包括注射剂、肿瘤治疗药、抗生素、生物制剂、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罂粟壳、中药饮片等品类排除在外;仅有第三类药店可以不受上述限制。这意味着在政策上,限制了广大中小药店的经营范围,这些药店对于医院流出的相关处方只能“望药兴叹”。

此外,由于延伸处方的存在,大医院开具的长达2个月的慢性病处方,大概率回流到社区卫生中心,再加上零差率销售及医保报销优势,药店与之相比存在天然的政策缺陷。

所以,药店并非是处方外流的唯一承接方,甚至限于规模、政策等因素,还被基层机构所“挤兑”,前景堪忧。

在这种情况下,要实现处方外流的顺畅,医药、医疗全供应链上各环节都发挥出各自优势出来,积极探讨处方流出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这也是国务院“互联网+医疗健康”文件所鼓励的“允许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支持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与药品零售信息共享,探索放开院外处方和第三方配送。”此次广东发文,更是在此基础上具体到“医院、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药店、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处方流转、药品物流配送。”,显然,处方外流之难,并非实际操作者的感受,监管部门同样也心知肚明。

机会在痛点中孕育,及早布局及早受益

不过,正是存在诸多难题和痛点,机会才会从中孕育而出,早布局,早受益,这也是我从2014年来对这一问题的基本态度。全国对于处方外流的认识已经大大超过4年前,同时也出现了很多环节的突破,请看以下几例:

【重庆】2017年3月12日,重庆市药监局发布通知,将在全市零售药店试行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零售药店根据自身药品经营需要,可以凭纸质处方销售处方药,也可以依托信息化条件试行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这意味着封锁在公立医院内的处方,将以电子处方的方式流出体制高墙之外。重庆试点范围针对的是全市零售药店,而非之前在山东淄博、广西柳州、以及广州某些医院处方外流具有的限定性。

【梧州】2017年11月,广西梧州市启动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全市20余家二级及以上医院与百余家药店将共同接入处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医院、社保个人账号、药店三方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患者凭借医院开出的处方可自主到药店购药。目前,先行试点的梧州市红十字会医院每天可以开出300张以上的外延处方,处方取药率达到90%,全市其他20余家医院信息系统也已测试完毕,将在2018年初陆续接入处方信息共享平台。

【西安】2017年5月18日,西安市食品药监局印发通知,将在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有条件的零售单体药店推行电子处方服务工作。不过,电子处方不得用于儿童、孕妇以及65岁以上老年人。企业端的电子处方系统必须提供数据接口供监管部门实时查看。

【柳州】2016年8月1日起,广西柳州市在市属五大医院(柳州市人民医院、工人医院、中医院、柳铁中心医院和市妇幼保健院)推出医院处方外延工作,患者可以在医院看病,自行选择在医院或到社会药店取药。8月19日,处方外延又由5家医院扩大至全市医疗卫生机构。

【成都】2016年9月,成都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中全面推行电子处方试点。据成都市运营电子处方规模最大的第三方服务平台——四川骏逸富顿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显示,推行半年以来,成都市拥有电子处方的门店超4000家,电子处方医生共有369人,共计开出2522384张电子处方。

【淄博】2016年3月25日,淄博市卫计委与京东、新华制药合作签定了三方协议,在淄博市公立医院范围内,通过京东提供的技术平台,让患者拿到电子处方,允许患者到药店购药。这种“淄博模式”,就是建设一个医疗处方流转平台,由政府来推动,使业界看到了非常光明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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