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测到2起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内容存在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扩大宣传等问题,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公众饮食安全。
一、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昂立一号牌益生菌颗粒”。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没有任何副作用,保证缓解便秘、腹泄,吃一个月,腰围腿围就有改善”等。
二、安徽省芬格欣普蓝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芬格欣牌芬格欣口服液”。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原来有气管炎的现在彻底好了,吃了两年肠胃也好了,从来不感冒”等。
对上述违法广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其违法行为移送有关部门查处。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撤销其有效期内的广告批准文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广告的跟踪监测工作力度,一经发现,要依法采取撤销广告批准文号、责令产品暂停销售等措施,移送有关部门对广告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