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医疗救助政策实现重大突破:首次从全省层面将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和符合一定条件的持本地居住证的常住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首次规定门诊救助比例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首次规定免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押金,取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起付线。救助对象看完病,只要付自己经过医保、医疗救助减免之后应承担的那部分费用即可,实现“一站式”结算。
省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卫计委、广东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出台。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相关通知。4日,省民政厅举行新闻通气会,介绍这项医疗救助新政的亮点。据悉,《广东省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制定出台。
城市和农村困难群众平等享受救助
省民政厅副厅长骆招群介绍,在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进程中,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病有所医”问题。《实施意见》的制定出台,标志着我省将全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更加有效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据了解,《实施意见》围绕“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的目标,在救助对象认定标准、住院救助比例和救助限额、医疗救助与相关医疗保障制度衔接等方面进行了突破和创新。部分举措在我省一些先行先试地区已经开展。从全省层面上看,《实施意见》实现了8个“首次”。
《实施意见》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并首次将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和符合一定条件的持本地居住证的常住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救助对象不仅包括广东户籍困难群众,也涵盖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户籍人口。
首次实现城乡政策目标、资金筹集、对象范围、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统一,设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账”,统一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核算,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得到医疗救助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待遇公平。
首次明确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认定标准。在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认定标准上实现城乡一体,使城乡困难群众获得完全一样的医疗救助。据悉,低收入救助对象是: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在户籍所在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且家庭财产总值低于当地规定上限)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为:当年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疾病和诊治门诊特定项目,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总收入的60%,且家庭资产总值低于户口所在地规定上限的困难群众。
首次规定全额资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救助对象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明确给予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救助对象的资助水平。具体规定是:对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不低于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给予资助,有效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免收低保人员住院押金
首次明确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购买商业保险,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政策范围外的医疗支出负担。
首次规定门诊救助比例。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全面纳入门诊救助范围。据了解,门诊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因而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困难群众。门诊救助比例具体是: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门诊合规医疗费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照不低于70%、特困供养人员按照100%的比例给予救助。
首次规定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不限病种、不限费用,按群众困难程度确定救助比例。据介绍,具体的分类救助比例是: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重特大疾病合规医疗费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特困供养人员按照100%的比例给予救助;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
首次规定免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押金,取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救助对象医疗救助起付线,他们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以得到医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直接救助,其他对象医疗费用依申请、按程序给予救助。民政、卫生计生、保监等多部门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救助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落实《实施意见》的医疗机构将取消“定点”资格。
骆招群介绍,《实施意见》形成了“广覆盖、高水平、低门槛、重衔接”的特点,救助标准和覆盖面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补气养阴、清热生津。用于气虚阴亏,内热、咳喘痰血,虚热烦倦,消渴,口燥咽干。
健客价: ¥600用于小面积创伤、擦伤的贴敷。
健客价: ¥5哮喘、老慢支等呼吸系统疾病。
健客价: ¥260用于呼吸道综合疾病、慢支、哮喘等症状。
健客价: ¥29.8应用于呼吸衰竭,肺气肿哮喘、高原缺氧等内外各科的疾病及抢救病人,转院等各种合的临时输氧及家庭病临时备用。
健客价: ¥48适用于颈部骨折位、滑椎、椎盘突出、过伸过屈损伤等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工作,通过颈枕的牵引,能使椎动脉畅通,改善大脑供血作用,防止颈椎病的产生!
健客价: ¥99适用于女性日常冲洗清洁阴道和阴道疾病的治疗,老年性阴道炎冲洗治疗。以及经后产后房事前后的清洗预防生殖道传染病,避免交叉感染。
健客价: ¥2供医疗单位配合药物对呼吸道疾病患者作吸入雾化治疗用。
健客价: ¥418供医疗单位配合药物对呼吸道疾病患者作吸入雾化治疗用。
健客价: ¥689白天嗜睡、记忆力下降、精神恍惚以及性格改变等症状,鼾症(睡眠打呼噜)脑缺氧性疾病。
健客价: ¥5380白天嗜睡、记忆力下降、精神恍惚以及性格改变等症状,鼾症(睡眠打呼噜);脑缺氧性疾病。
健客价: ¥7980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和部分性发作,伴有或不伴有继发性全面性发作。 本品适用于成年人和5岁以及5岁以上儿童。
健客价: ¥188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和部分性发作,伴有或不伴有继发性全面性发作。本品适用于成年人和2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
健客价: ¥158颈椎牵引器(以下简称颈枕)供颈椎牵引用。主要适用于预防和治疗颈椎病,颈部骨折,滑椎,椎间盘突出,过伸屈性损伤等疾病,通过颈枕的牵引治疗,能使椎动脉畅通,改善大脑供血,防止颈椎病的产生。也是长期从事伏案工作及中老年颈部保健不可缺少的良师益友.
健客价: ¥99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和部分性发作,伴有或不伴有继发性全面性发作。 本品适用于成年人和5岁以及5岁以上儿童。
健客价: ¥115本品适用于治疗癫痫原发性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和部分性发作,伴有或不伴有继发性全面性发作。
健客价: ¥34全面性、部分性或其它类型的癫痫。
健客价: ¥82本品适用于 - 治疗骨关节炎急性期和慢性期的症状和体征 - 治疗急性痛风性关节炎 -治疗原发性痛经 处方选择性环氧化酶-2抑制剂应基于对个体患者风险的全面评估(参见【注意事项】)。
健客价: ¥42包含心肺肝胆肾筛查:血脂 ,血糖,全面心电图,胸片,肝胆肾超声检查,筛查早期病变。
健客价: ¥238关爱父母是一款针对老年人的常规体检套餐,主要从全面心电图,胸片,肝胆肾超声检查,筛查早期病变,关爱家人从健康开始。
健客价: ¥665雅培全安素具有提升免疫力、改善肌肉强度与质量、提供全面营养的功效。
健客价: ¥450合生元婴儿配方奶粉含有聪明IQ、活力PQ、爱心EQ全面均衡的Q营养,组合让宝宝成为身体壮壮、脑力棒棒、爱心满满的超级Q宝宝。
健客价: ¥337.13本产品对关节疼痛、脘腹冷痛有辅助治疗作用。
健客价: ¥4.3合生元幼儿配方奶粉含有聪明IQ、活力PQ、爱心EQ全面均衡的Q营养,组合让宝宝成为身体壮壮、脑力棒棒、爱心满满的超级Q宝宝。
健客价: ¥4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