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健客网 > 新闻频道 > 医疗服务 > 医患同行 > 江苏规定10类医闹行为将受罚!

江苏规定10类医闹行为将受罚!

2015-12-13 来源:健客网社区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昨天,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就《江苏省医疗纠纷处理条例(草案)》(简称“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其中明确了10类禁止行为,违者将受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昨天,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就《江苏省医疗纠纷处理条例(草案)》(简称“草案”)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其中明确了10类禁止行为,违者将受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草案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在医疗机构内拉横幅、设灵堂、焚烧冥币、摆花圈、散发传单、张贴大小字报、围堵就医通道等;

  2.聚众冲击或者占据医疗机构的办公、诊疗场所;

  3.抢夺、损毁病历资料、医疗器械和其他医疗、办公设施、设备;

  4.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跟随等方式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

  5.侮辱、威胁、恐吓、殴打、挟持医务人员或者行政管理人员;

  6.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医疗机构;

  7.将尸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公共场所,或者阻扰将尸体移放太平间、殡仪馆;

  8.以霸占病床或将患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弃在医疗场所等方式扰乱正常医疗、办公秩序;

  9.故意扩大事态,教唆他人实施针对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以受他人委托处理医疗纠纷为名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行为;

  10.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或者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

  公安部门接到上述情形报警的,应当及时出警,制止违法行为,开展教育疏导。

看本篇文章的人在健客购买了以下产品 更多>
有健康问题?医生在线免费帮您解答!去提问>>
健客微信
健客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