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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光眼的保健方法有哪些 青光眼的临床表现

2017-04-08 来源:眼科之家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青光眼”不仅是一种让病人痛苦的疾病,还是一种让医生头疼的眼部疾病。那么该疾病的临床表现有哪些?让小编来告诉大家吧。

  小孩子对眼部护理的意识并不高,所以在患上了青光眼后,很容易给眼睛造成二次的伤害,即使是对于成年人来说,治疗青光眼也存在一些误区,所以,家长和青光眼患者,都应该掌握一些护理青光眼的方法,防患于未然。

  勿让青光眼成“漏网之鱼”

  青光眼“行事低调”,攻击力却丝毫不弱。它所带来的视力损害是永久性、进展性和不可逆转的。青光眼引起的视觉功能损害主要表现为特征性视野缺损,也就是眼睛看到的空间范围缩小或缺损。这种损害是不可逆转的,青光眼患者已萎缩的视神经目前在医学上还无法恢复。因此只有及时发现和治疗,才能控制病情的发展,保存住现有的视力。

  青光眼有闭角型青光眼、开角型青光眼及其他类型的青光眼之分,发病时各有不同的表现。急性闭角型青光眼的急性发作期往往伴有头痛、恶心、呕吐等全身症状,而患者往往最先就诊于内科或神经科,这就很容易造成漏诊和误诊。开角型青光眼的症状则更是隐匿许多,患者仅仅感觉眼部不适或轻微头痛。而此时视神经的损害悄无声息地进行,很多青光眼就这样成了“漏网之鱼”。

  定期检查有必要

  很多人都认为青光眼是老年病,其实不然。任何年龄段的人都可能发生青光眼。相对来讲,40岁以上、有青光眼家族史、糖尿病、高血压、高度近视等人群是青光眼的高危人群。

  定期检查可以更好地对付青光眼善于隐身的特点。正常人在35-40岁阶段时,至少应该进行一次全面的青光眼检查,并保持之后每年检查一次。如果本身具有易发青光眼的任何一项因素,35岁以后应每年检查一次。

  “青光眼”不仅是一种让病人痛苦的疾病,还是一种让医生头疼的眼部疾病。那么该疾病的临床表现有哪些?让小编来告诉大家吧。希望看完小编讲解的知识后,大家能够豁然开朗,并且能够在以后的生活中更加爱护自己的眼睛。

  1.低眼压性青光眼:眼压在正常范围内,但眼底已发生严重的青光眼性眼稀薄损害,主要是因自身基础眼压很低,即使在一般正常人眼压范围内但对于此类患者而方,已经很高,西医机械的把眼压作为恒定青光眼的标准,所以此类青光眼直到失明,病人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失明的,西医对此病毫无办法,手术只会加快病情发展。

  2.恶性青光眼(亦称睫状环阻滞性闭角青光眼):实则还是一种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一般为青光眼术后一种并发症,临床特点是抗青光眼术后或缩瞳剂治疗后不但无效,反而视力全失或眼压更高,全身症状加重甚至于要摘除眼球才能缓解疼痛。一般发生于女性,主要是因长期使用缩瞳剂,在术后房水循环途径改变引起,因此后果极严重故称恶性青光眼。

  3.分泌过多性青光眼:临床较少见,眼压高,但房水流畅系数正常,多发于40-60岁女性,多伴有神经性高血压病,如眼压不能控制,迟早导致失明。本病实则属于一种开角型青光眼,用缩瞳剂或术后病情反而加重。

  4、高眼压症:眼压超过正常范围但对病人没有造成眼底或全身损害,仅有10%的人发展为青光眼,发病机理同低眼压性青光眼相同。此类人应密切观察,定时复查,一旦有青光眼性损害应积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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