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一般认为,人老了才会患远视,其实并非如此。有的儿童和少年,却患有轻重不同的远视,这是什么原因呢?
儿童和少年的远视,是一种生理性表现。我们知道,远视是由于眼轴太短造成的。人出生的时候,眼球很小,眼的前后径短,需远距离视物才清楚。在生长发育过程中,有的儿童眼球的发育,并没有随年龄增长而逐渐变长成为正视眼,眼轴仍较短,视力依旧表现为远视。在学龄前期,儿童大多没有专注学习用眼,一般不会有远视所引起的临床症状。
但是,进入学龄期,尤其是用眼过多时,就会出现眼胀、眼酸、流泪、眉心部和后枕部疼痛。这些症状上午较轻微,下午加重,停止用眼或睡眠后减轻或消失。因此,家长对儿童和少年所表现的远视症状,容易被误认为“经常感冒”而乱给服药,其中有不少对视力有影响的解热镇静和清热泻火药物,易使视力受损或视力疲劳,而远视依旧。有的家长对这些远视症状,认为是儿童和少年无故贪玩,不愿学习,在强制学习过程中,更加重了孩子的远视症状或是造成其逆反心理。
值得提及的是,儿童和少年的这种远视,在一般的视力检查中是难以发现的。因为,通过“看”这种一般视力检查时,有远视的儿童和少年,可以通过在短期内眼球轴径调节而“看”清楚,但稍看一阵,也就模糊了。所以,家长若发现儿童和少年较长时期有眼胀、眼酸、流泪、头痛、注意力不集中、容易疲劳,特别是不能长期用眼学习时,应考虑其有远视眼。此时,带他们去正规医院眼科做一次验光检查,便可以确诊。
并且,根据验光结果,配戴适度的远视镜,其远视症状便会完全消除,而且可以预防因远视而过度用眼产生的眼内斜。随着年龄的增长,大多数儿童和少年的眼球可以完全发育正常,其远视表现也随之消失,自然就不需配戴远视镜了。
一般说来,轻度的远视,如不引起视力障碍、视疲劳或斜视现象,同时一般的健康情况尚属良好,则无矫正的必要;反之,任何上述条件不符合时,则应戴适度的眼镜予以矫正。原则上应在睫状肌麻痹的条件下验光配以凸镜片矫正屈光不正的度数。远视眼用凸镜片矫正,使平行光线变为集合光线,焦点落在视网膜上。
对幼儿及青少年,尤为必要。7岁以下的儿童,有轻度远视是生理现象,不需要配镜;但如果度数过高、视力减低或伴有斜视时,就应当配镜矫正。7~16岁的学生,低度也可考虑配镜,如有视力疲劳,视力减退或斜视时,则必须矫正。
成年人远视,初次配镜时,应不作全部矫正,40岁以下者应用睫状肌麻痹剂散瞳验光配镜,40岁以上者可不散瞳作验光。
1.轻度远视如无症状则不需矫正,如有视力疲劳和内斜视,虽然远视度数低也应戴镜。
2.中度远视或中年以上患者应戴镜矫正以增进视力,消除视疲劳及防止内斜的发生。
因其睫状肌由于长期的过度运用,产生肌肉肥大,如果希望于短期内全部松弛,常不容易,因此应逐步予以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