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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局“三定方案”出台!省局收回药店总部审批权,但是不再管飞检了

摘要: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9月1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方案”),明确了国家药监局的职责范围和机构组成。其中发生一些重大变化,严格区分了国家局、省局、市县两级药监部门的分工:

1.零售药店连锁总部审批权归省级药监局所有;

2.国家局和省级药监部门不再具体管药店飞检了,飞检交给市县两级药监部门。

相关条款如下:

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制度,并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研制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

2.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和处罚;

3.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新版“三定方案”明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

新版“三定方案”对于机关行政编制的数量有所缩减。规定国家药监局机关行政编制216名(含两委人员编制2名、援派机动编制2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药品安全总监1名,药品稽查专员6名,正副司长职数3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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