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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两个注射剂修改说明书!影响130亿市场

摘要:公告要求所有血塞通注射剂和血栓通注射剂生产企业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血塞通注射剂和血栓通注射剂说明书修订要求,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8年9月20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昨日(7月1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修订血塞通注射剂和血栓通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18年第46号)》,决定对血塞通注射剂〔血塞通注射液、注射用血塞通(冻干)〕和血栓通注射剂〔血栓通注射液和注射用血栓通(冻干)〕增加警示语,并对【禁忌】和【注意事项】项进行修订。明确儿童禁用,并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

公告要求所有血塞通注射剂和血栓通注射剂生产企业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血塞通注射剂和血栓通注射剂说明书修订要求,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18年9月20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新版医保目录限制26个中药注射剂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而血塞通注射剂、血栓通注射剂已经在列。

根据权威机构最新数据,在2017年中国公立医疗机构终端中成药产品Top20榜单上,注射用血栓通(冻干)与注射用血塞通(冻干)以73.4亿元、56.6亿元的销售额分列第一、三位。也就是说,此次两药品使用范围被限用、禁用将影响130亿医药市场。

血塞通注射剂和血栓通注射剂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应增加警示语,内容如下:

警示语: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二、【禁忌】项应增加:

儿童禁用。

三、【注意事项】项应增加:

1.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替换原说明书相关内容:“本品可能引起过敏性休克,用药后一旦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的治疗”。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范围用药。

3.根据原说明书【用法用量】描述不同,分别进行修订:

(1)原说明书【用法用量】项无疗程描述的:

严格掌握用法用量。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用药,不得超剂量、过快滴注或长期连续用药。

(2)原说明书【用法用量】项有疗程描述的:

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用药,不得超剂量、过快滴注或长期连续用药。

4.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用药30分钟内,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5.本品保存不当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和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以及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均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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