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健客网 > 新闻频道 > 政策解读 > 权威发布 > 重庆三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5月起互认

重庆三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5月起互认

2018-03-29 来源:微医界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日前,重庆市卫计委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在互认工作中相关医院将遵循以下原则,在做好医学检验检查项目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推行结果互认。

对于不少患者而言,为了更好的得到治疗,经常会更换医院。但再进行一次入院检查,又要多花费时间和钱,也可能耽误及时救治。这种情况即将成为过去式!重庆晚报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今年5月,重庆市将启动全市三级医院、市级医学影像临床重点专科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市民就医看病将会更方便。

日前,重庆市卫计委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在互认工作中相关医院将遵循以下原则,在做好医学检验检查项目质量控制的基础上推行结果互认。同级医院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下级医院认可上级医院检验检查结果,医联体内医院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重庆市卫计委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医师在进行临床诊断时,要按照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有关要求,避免重复检查。经原医疗机构诊断,符合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标准的,应在报告右顶部注明“HR”,作为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标识。

医学检验结果互认需提供原医疗机构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需提供原医疗机构影像图片及诊断报告。原则上,互认机构间应按照要求对原机构相关检验检查项目结果实行互认,如对检验报告或检查报告有异议,可申请相关科室会诊。

重庆市卫计委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信息化资源,完善模块功能,加强医学检验检查互认制度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今年5月开始,将启动第一批互认检验检查医院,参加单位有全市三级医院、市级医学影像临床重点专科医院。第二批次互认检验检查医院,将于今年10月启动,参加单位有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联体内医院间结果互认。

互认涉及这些项目

临床生化

总蛋白(TP)、白蛋白(Alb)、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LP)、γ-谷酰转移酶(GGT)、乳酸脱氢酶(LDH)、肌酸激酶(CK)、葡萄糖(Glu)、尿素(Urea)、肌酐(Crea)、尿酸(UA)、甘油三酯(TG)、总胆固醇(TC)。

临床免疫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乙型肝炎表面抗体(HBsAb)、乙型肝炎E抗原(HBeAg)。

临床血液

白细胞计数(WBC)、红细胞计数(RBC)、血红蛋白(Hb)、血小板(PLT)、红细胞比容(Hct)、平均红细胞体积(MCV)、平均血红蛋白量(MCH)、平均红蛋白浓度(MCHC)。

在影像互认方面涉及以下项目

普通DR片,包括胸部、脊柱及四肢关节。X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CT)检查,包括头颅、胸部、脊柱及四肢常规CT平扫及增强扫描,腹部增强扫描。磁共振成像(MRI)检查,包括头颅、脊柱及四肢常规MRI平扫及增强扫描。超声检查,包括心脏、血管、腹部、浅表脏器常规超声检查。

7种情形不受互认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互认限制:

1、因病情变化,已有的检验检查结果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

2、检验检查结果在疾病发展过程中变化幅度较大的;

3、检验检查结果与病情明显不符的;

4、患者或其亲属要求做进一步检验检查的;

5、因疾病转归需连续对比观察的;

6、司法、伤残及病退等鉴定所需的;

7、其他符合诊疗需要的不可预测情形。

看本篇文章的人在健客购买了以下产品 更多>
有健康问题?医生在线免费帮您解答!去提问>>

热文排行

健客微信
健客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