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辽宁药械采购平台发布1则药品短缺原因调查进展通知,称此前6月份省内各医疗卫生机构上报的短缺药品信息经各市卫生计生委初步核查后,共8种药品需进一步调查。
辽宁对短缺药的供应保障一直很上心,6月份辽宁刚公布23种药品需进一步调查,截至目前,2017年已针对短缺药调查药品生产企业135家、配送企业50家,并对29家企业进行了约谈,对12家企业给予警告。因医疗机构回款不及时的,对相关医疗机构下达了整改通知。
2016年5月,辽宁省建立了“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供应保障平台”,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三方都可以通过平台实时上报药品短缺信息。对于违规企业,辽宁省卫计委进行约谈,约谈后未改正者给予警告。
违规企业再次发生擅自涨价或通过控销手段不及时足额供货的,将纳入辽宁省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录黑名单,并取消该产品的中标资格;
情节严重的,取消该企业所有产品的中标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辽宁省境内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全省医疗机构2年内亦不得向其采购任何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