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医改办等六部委组织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督查,新余市在全国34个现场督查的城市中排名第一,芦溪县在全国90个现场督查的县市中排名第四,江西成为全国唯一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双双受到国家通报奖励的省份……
在26日举行的新余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媒体沟通会上,江西省医改办副主任、江西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传美向与会嘉宾及媒体记者展示了江西省深化医改取得的优异成绩,并介绍了医改的江西经验。
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江西省始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基本原则,注重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积极推进深化医改向纵深发展,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
据曾传美介绍,“光明·微笑”工程、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儿童“两病”免费救治、尿毒症免费血透、贫困家庭重性精神病免费救治、依法破解医疗纠纷难题、免费救治破解艾防难题等七项举措,已经连续7年被评为全国“推进医改、服务百姓健康”十大新举措。这些成绩充分体现出江西在医改中始终将提升百姓“获得感”作为最终目标的理念。
在不折不扣落实国家“规定动作”的同时,江西省同时推出了一批因地制宜的“自选动作”。
在政策理念上,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2009-2015年全省医疗卫生财政总投入1605亿元,年均增长21.90%,较全省财政支出平均增幅高出6个百分点,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29.49%,为近20年来最低水平。
在制度安排上,突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2009年以来,通过创新机制,我省先后对贫困家庭尿毒症、重性精神病等10种大病进行免费救治并实现了长效管理,累计救助大病患者68.4万例,免费救治的病种数量和患者数量全国最多。同时,为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购买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筹资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所需资金由财政保障,确保贫困人群住院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低于10%。允许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的5%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增量考核发放,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加大医疗纠纷依法处置力度,2014年5月,我省出台《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成为全国第一个就医疗纠纷预防处置进行地方立法的省份,全省医疗纠纷呈现“三个明显减少”的良好态势,即医疗纠纷总量明显减少,扰乱医疗秩序事件明显减少,信访总量明显减少,医疗纠纷调处步入法制化轨道。
在组织落实上,注重解决好“中梗阻”和“最后一公里”等问题。2014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将医改工作纳入对地方政府政绩考核评价内容,设置权重5分,并建立了改革效果评价机制和“抽慢补快”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改革重大政策落地落实。
曾传美表示,基于这些“自选动作”,江西省逐步探索并形成了医改江西经验,并在公立医院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据悉,江西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已经实现全覆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70%的设区市,各地围绕破除以药补医、创新体制机制、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探索创新。
在谈到新余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时,曾传美给出了肯定的评价。他说,新余市作为江西省首个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有关公立医院改革部署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立足实际,突出特色,改革方向正确,效果明显,为全省深化医改积累了宝贵经验。
不过,随着医改步入深水区,面临的困难越来越多、挑战也越来越大。
对此,曾传美对江西省医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如下要求:要以创建综合医改试点省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按照综合医改试点“10道必答题”的要求,围绕重点难点加强突破创新和政策联动,努力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全民医保制度建设、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综合监管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关联性、标志性改革上取得新突破,力争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形成符合实际、可推广、可复制的改革经验和模式。为推进健康江西建设、实现我省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