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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儿的癫痫发作治疗

摘要:根据发作类型选药:常用药物中,丙戊酸(VPA)与氯硝西泮(CZP)是对大多数发作类型均有效的广谱抗癫痫药,在抗癫痫新药中,妥泰(托吡酯,TPM)、拉莫三嗪(LTG)等均有较广抗癫痫谱。
早期合理的治疗,能使90%以上患儿的癫痫发作得到完全或大部控制。多数患儿可望癫痫不再复发。家长、学校及社会应树立信心,批驳“癫痫是不治之症”这一错误观念。在帮助患儿接受正规治疗的同时,为其安排规律的生活、学习、作息,并注意其安全。

遵从以下原则是实现合理用抗癫病药物的基础。
 
(1)早期治疗:反复的癫痫发作将导致新的脑损伤,早期规则治疗者成功率高。但对首次发作轻微,且无其他脑损伤等发作易感因素者,也可待第二次发作后再用药。
 
(2)根据发作类型选药:常用药物中,丙戊酸(VPA)与氯硝西泮(CZP)是对大多数发作类型均有效的广谱抗癫痫药,在抗癫痫新药中,妥泰(托吡酯,TPM)、拉莫三嗪(LTG)等均有较广抗癫痫谱。
 
(3)单药或联合用药的选择:近3/4的病例仅用一种抗癫痫药物即能控制其发作。但经2—3种单药合理治疗无效,尤其多种发作类型的患儿,应考虑2—3种作用机制互补的药物联合治疗。
 
(4)用药剂量个体化:从小剂量开始,依据疗效、患者依从性和血药浓度逐渐增加并调整剂量,达最大疗效或最大血药浓度时为止。一般经5个半衰期的服药时间可达该药的稳态血浓度。
 
(5)长期规则服药以保证稳定血药浓度:一般应在服药后完全不发作2—4年,又经3—6个月逐渐减量过程才能停药。不同发作类型的疗程也不同,失神发作在停止发作后2年,复杂性局灶性发作、LGS等则要停止发作后4年才考虑停药。婴幼儿期发病、不规则服药、EEG持续异常以及同时合并大脑功能障碍者,停药后复发率高。青春期来临易致癫痫复发或加重,故要避免在这个年龄期减量与停药。
 
(6)定期复查:密切观察疗效与药物不良反应。除争取持续无临床发作外,至少每年应复查1次常规EEG。针对所用药物主要不良反应,定期监测血常规、血小板计数或肝、肾功能。在用药初期、联合用药、病情反复或更换新药时,均应监测血药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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