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内性斜视(concomitantstrabismus)是指双眼视轴分离,眼外肌其神经支配的无品质性病变,在各个方向,不论何眼为注视眼,其偏斜度均相等。非共同性斜视,依注视眼不同,其偏斜度不相等,如患眼注视时,偏斜度加大,眼外肌骨力不足或麻痹是非共同性性斜视的主要原因。其他原因有眼外肌牵制(restriction)神经支配异常,例如眼球后退综合征,以及A-V征等。原发性共同性内斜视(primaryconcomitantesotropia)分为调节及非调节性两大类。调节性内斜及分屈光性及高AC/A两种。
1.屈光性调节性内斜视:
应该适当矫正屈光不正,以恢复双眼单视功能。至于如何矫正。依照年龄有所不同。
年龄在4~5月以内婴儿的内斜视,包括间歇性内斜视,如远视在+2.00D以上,就配戴眼镜,包括全部检查影结果,再加上+1.50D附加度数。因为婴儿几乎全是看近,要测量瞳距大小,有时需要使用弹力带子。
过去有一种错误概念,即多数婴儿是远视,随年龄增大,远视度数逐渐减少,事实上只有10%的1岁以内婴儿为双侧远视在+2.00以上,并且远视随年龄增长有增加的趋势,而不是减少,直到7周岁以后,远视度数才逐渐减少。
4月~4岁婴幼儿,如有内斜,屈光度数有大于+1.50D,对检影结果全部予以矫正,但不附加度数。
4岁上以儿童,如有内斜,应该给以最小度数镜片,以产生双眼单视、内隐斜以及最佳视力。治疗目的是内隐斜,而不是完全正位。因为患儿处于内隐斜状态,可以保持、训练并增加融合性散开幅度。在4岁儿童,如果将检影度数全部矫正,可能达不到最好视力,如果度数稍微减少,视力可以提高,并有双眼视,但不能为增加视力将远视度数减少过多,这样患儿可呈间歇性内斜视,立体视觉可遭到永久性损害。
若患儿调节性内斜视已发展恒定性内斜视,有单眼注视倾向,且有弱视,应该对检影度数予以全部矫正,包扎健眼,治疗弱视,一旦视力恢复,应做脱抑制及融合性散开训练,以恢复双眼单视。
如患者合并有垂直性偏斜、A-V征,除矫正屈光不正,治疗调节性内斜视之外,仍需手术治疗。
2.高AC/A调节性内斜视:
4~5月以内婴幼儿,应配戴眼镜。将全部检影度数予以矫正,再际加+1.50D,但不需要双焦点镜,因为婴幼儿视力主要是近用。
5岁儿童,应将检影度数全部矫正,再加+3.00D的双焦点镜。所附加的度数,位置一定准确,应位于下睑的上缘处,它与老光镜不同,如果双焦点镜位置太低,则无效果。
如戴眼镜后,仍有残余内斜,应再予验光,若度数相差大于+1.0D,应重新配镜。
大一点婴儿3个月复查一次,2~5岁幼儿6个月复查一次,5岁以后每1年复合一次,复查时应作检影检查,在4~5岁幼儿,如果度数相差大于+1.0D,应予换镜。
1.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药物治疗,尤其适用于不伴有或伴有轻度甲状腺增大(甲状腺肿)的患者及年轻患者。 2.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手术前准备。 3.对于必须使用碘照射(如使用含碘造影剂检查)的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病史的患者和功能自主性甲状腺瘤患者作为预防性用药。 4.放射碘治疗后间歇期的治疗。 5.在个别的情况下,因患者一般状况或个人原因不能采用常规的治疗措施,或因患者拒绝接受常
健客价: ¥28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岁周年(含)以上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健客价: ¥230作为一种预防性治疗措施用于成人和12岁周年(含)以上青少年哮喘患者的维持治疗。
健客价: ¥185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可防止器官移植(肾移植、心脏移植及肝移植)病人发生的排斥反应。并可减少肾 移植患者对皮质类固醇的需求。通常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或单独使用,对下列患者的治疗可取得临床疗效(包括皮质类固醇减量)。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自身免疫性慢性活动性肝炎;自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健客价: ¥268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可防止器官移植(肾移植、心脏移植及肝移植)病人发生的排斥反应。并可减少肾 移植患者对皮质类固醇的需求。通常本品与皮质类固醇和/或其它免疫抑制剂及治疗措施联用或单独使用,对下列患者的治疗可取得临床疗效(包括皮质类固醇减量)。严重的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自身免疫性慢性活动性肝炎;自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健客价: ¥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