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是较为常见的儿童眼病,患病率约为儿童的1%-5%,弱视仅发生在视觉尚未发育成熟的幼儿期。弱视的治疗与年龄密切相关,年龄越小治愈率越高。弱视影响立体视觉。最新弱视的定义: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异常视觉经验(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幼儿视力参考值下线:3岁0.5,4-5岁0.6,6-7岁0.7,7岁以上0.8。
弱视的分类:分为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
弱视的临床检查:
(一)视力的检查。根据幼儿年龄的大小,视力低于正常,若发现两眼视力存在差别,不仅裸眼视力低,矫正视力也低于正常,即提示存在弱视的可能。
(二)屈光状态检查。睫状肌麻痹后(散瞳后)进行检影验光以获得准确的屈光度数。
(三)注视性质检查。直接检眼镜下观察是否为中心注视,注视点越偏离黄斑中心凹则视力越低下,治疗越困难。
(四)电生理检查。视觉诱发电位(VEP)包括图形和闪光两种,主要用于判断视神经和视觉传到通路,其功能决定了弱视预后的好坏。
(五)双眼视功能异常。弱视不仅造成视力低常,而且会危及到双眼视功能的正常发育,造成三级视功能缺陷。
弱视的治疗
弱视治疗的关键是准确验光,儿童还需散瞳验光,配戴合适的眼镜,在此基础上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