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
眼球无明显质性病变,而单眼或双眼矫正视力仍达不到0.8者称为弱视。目前,我国弱视标准为矫正视力≤0.8或两眼视力差≥2行。
弱视主要是因为孩子的眼睛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存在斜视,两眼屈光状态不同,较高的近视或远视,以及先天性白内障等眼病,从而造成了视觉紊乱,形成弱视。许多家长因缺乏对弱视的认识,常把弱视当成近视;这主要因为弱视和近视儿童均有歪头眯眼,频繁眨眼,步态不稳;注意力不集中;手眼协调差;写字易出格等现象;虽然弱视孩子眼睛外表看来与近视孩子一样,但弱视和近视是有区别的:近视只需配戴眼镜就可以有效矫正视力,基本上不影响学习和工作;但弱视却不同,即使配戴眼镜,视力也无法矫正到正常程度。
弱视一般分为斜视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废用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先天性弱视或器质性弱视五种,他们的病因也各有不同。
斜视性弱视:发生在单眼,患儿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常见于四岁以下发病的单眼恒定性斜视患儿,其由于大脑皮质主动抑制斜眼的视觉冲动,长期抑制形成弱视,视觉抑制和弱视只是量的差别,一般为斜眼注射时可以解除抑制,而弱视则为持续性视力减退。斜视发生的年龄越早,产生的抑制越快,弱视的程度越深。
屈光参差性弱视:因两眼不同视,两眼视网膜成像大小清晰度不同,屈光度较高的一眼黄斑部成像大而模糊,引起两眼融合反射刺激不足,不能形成双眼单视,从而产生被动性抑制,两眼屈光相并300度以上者,屈光度较高常形成弱视和斜视。以至被动性和主动性抑制同时存在。弱视的深度不一定与屈光参差的度数有关,但与注视性质有关,旁中央注视者弱视程度较深,这类弱视的性质和斜视性弱视相似,是功能性的和可逆的。临床上有时也不易区分弱视是原发于屈光参差,还是继发于斜视,此型如能早期发现,及时配戴眼镜,可以预防。
屈光不正性弱视:多为双眼性,发生在高度近视、近视及散光而未戴矫正眼镜的儿童或成年人,多数近视在600度以上,远视在500度以上,散光≥200度或兼有散光者。双眼视力相等或相似,并无双眼物像融合机能障碍,故不引起黄斑功能性抑制,若及时配戴适当的眼镜,视力可逐渐提高。
废用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在婴儿期,由于上睑下垂,角膜混浊,先天性白内障或因眼睑手术后遮盖时间太长等原因,使光刺激不能进入眼球,妨碍或阻断黄斑接受形觉刺激,因而产生了弱视,故又称遮断视觉刺激性弱视。
先天性弱视或器质性弱视:由于出生时黄斑出血,导致锥细胞排列不规则,在婴儿出生后双眼形成以前发生,因而预后不好。有些虽然视网膜及中枢神经系统不能查出明显的病变,目前仍认为属器质性病变,因现有检查方法不能发现,此型为恒定性弱视,治疗无效。
弱视的危害大于近视,因为单纯近视的儿童,看远模糊,看近清楚,不影响视神经发育和立体视的形成,而弱视容易形成单眼视觉,影响立体视的形成,成为“立体盲”。“立体盲”表现为看东西时没有立体感,也就是只有平面两维空间的知觉,对孩子将来的生活;升学;就业造成影响。
如不及时治疗可引起弱视加重,甚至失明。
光学矫正:屈光不正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的直接弱视病因就是屈光不正。屈光不正的存在,会导致视网膜成像模糊或者健眼抑制。所以通过光学镜片、隐形眼镜或者屈光手术,先使弱视眼的视网膜成像清晰,为视觉发育奠定成像基础。光学矫正的前提是准确的验光。对所有弱视患者来说,经过检查明确有屈光不正,都需要保持眼镜常戴,不能摘摘戴戴,以保证良好的眼睛对镜片适应和稳定的光学矫正效果。
遮盖法:遮盖和光学矫正称为弱视治疗方法的基石。尤其对于两眼弱视程度不一致的弱视患者来说,遮盖方案的科学性和实施执行度,对弱视治疗效果起到绝对性的作用。最常见的遮盖方法是遮盖健眼(视力较好一眼)。健眼被遮盖和视觉剥夺后,差眼得以获得视觉感知、视觉传入的机会,从而是差眼获得锻炼和兴奋。遮盖需要结合病情和年龄。例如小于3岁的弱视患者,单眼每天的遮盖时间一般不建议超过6小时,并需要结合对健眼视力的监测,来防止遮盖性弱视。对于两眼弱视程度接近的情况,有时采取交替遮盖的方法。即交替遮盖两眼,使开放眼交替的获得视觉锻炼机会。对于有斜视存在的情况,交替遮盖就成为必须。
视觉训练:根据不同的弱视类型和弱视治疗阶段,使用的弱视训练工具和方法,不尽相同。例如弱视治疗初期应加强粗放的视觉训练工具,如粗线条CAM描图、颜色鲜艳的弱视玩具、穿大珠子;例如弱视治疗的增视后期,需要使用精细度更高的细线条CAM描图、穿小彩珠子、内容丰富而精细的直接增视训练图片等。有时,错误的使用视觉训练方法,会导致病情疑难化。如近视性弱视患者,过度使用近距离的弱视训练工具和训练内容,会导致弱视训练性近视,病情进一步疑难化;
误区一:只给患儿戴近视镜,不进行其他的治疗
治疗儿童弱视,为患儿戴近视镜只是个应急措施,而不能彻底解决问题,要想彻底解决问题还必须在此基础上,配合其他方法进行治疗,如使用遮盖疗法、视刺激器疗法等,不然的话,这样的患儿在长大后,即使戴近视镜,视力也会很差。另外,有的弱视儿童一副近视镜一戴就是几年,这也是错误的。因为随着儿童身体的发育,其屈光度数会随之发生变化,所以弱视儿童应每半年至一年就重新验光一次,必要时须重配近视镜。
误区二:不能坚持使用遮盖疗法
弱视的遮盖疗法主要是通过对健康眼或优势眼的遮盖,强迫患儿使用弱视眼看东西,从而消除其优视眼对弱视眼的抑制,达到增强弱视眼视力的目的。它是一种传统的治疗弱视的方法,既方便、经济,效果又好。但由于遮盖眼睛影响了患儿的外观,会引起其他孩子的讥笑,因此,不少弱视儿童不愿接受遮盖疗法。有些家长出于对孩子的怜爱,也就听之任之。如果不能坚持使用遮盖疗法,当然也就达不到治疗弱视的目的。
误区三:忽略对两眼视觉功能的训练
儿童时期正是一个人双眼的视觉功能(同时视、融合视、立体视)建立、发育、完善的时期。如果孩子在这个时期患上了弱视,就会影响其视觉的发育,严重的会丧失双眼的视觉功能,成为立体视觉盲。但是,很多弱视儿童的家长对此却认识不清。他们往往只重视对患儿弱视眼的视力训练,而忽视了对其视觉功能的训练。结果不仅使弱视的治疗效果大大降低,还会影响患儿高级视觉功能的发育和完善。因此,家长一定要重视对患儿视觉功能的训练,平时在训练患儿视力的同时,应对其进行双眼视觉功能的训练。此外,家长还应定期带患儿回医院复查,检查其双眼视觉功能的发育情况,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误区四:见好就收
儿童的弱视只要治疗及时,方法得当,就会收到明显效果,但容易复发。如果见效后就立即停止治疗,而不进行巩固治疗,孩子弱视眼的视力很快又会下降。对于这一点,许多家长不太清楚。他们往往在孩子的视力恢复正常后,就如释重负,放松甚至停止了治疗,结果导致孩子的弱视很快又复发。因此,治疗儿童弱视,应在患儿弱视眼的视力达到或接近正常后,再进行一个较长时间的巩固治疗,并需经过三年的随访,直到患儿的视力一直保持正常才算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