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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弱视,6岁前治最好?散光什么情况下要治疗?

2017-07-30 来源:儿童青少年视觉健康中心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根据新修订的儿童弱视诊断标准,弱视的标准为:3岁以下儿童视力低于0.5;4岁至5岁低于0.6;6岁至7岁低于0.7;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以上。

  和很多疾病一样,弱视的治疗也在“早”。一般3岁左右人的眼睛90%都发育好了,3至6岁之间还有一个短暂的发育,到6岁以后基本就都发育好了,这时再治疗的话效果就很差了,如果等到10岁基本就没效果了。弱视的危害在于很多患者在儿童时期未能及早发现和治疗,失去了形成良好视力和立体视觉的机会。

  根据新修订的儿童弱视诊断标准,弱视的标准为:3岁以下儿童视力低于0.5;4岁至5岁低于0.6;6岁至7岁低于0.7;或双眼视力相差2行以上。

  一般所谓的散光,是指规则性散光。这一类散光大部分是先天性的,主要是角膜弧度异常所引起。

  在正常婴幼儿中,这种散光的比例非常高。通常情况下,严重散光的发生率是很低的,而且严重散光往往还合并在远视和近视中发生。

  一般情况下,3-5岁的宝宝,如果视力检查结果达到0.5以上,且散瞳验光的散光度数低于75度,则不必刻意采取措施。但如果散瞳验光的散光度数大于100度,很容易引起宝宝用眼疲劳,造成弱视,则一定要视力矫正。这种矫正能延缓近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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