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原则:
1.规则散光:可按散光类型及散光度数以不同圆柱镜矫正;
2.不规则散光:可配用角膜接触镜矫正;
3.18岁以上成人的高度散光可考虑行角膜屈光手术治疗。
用药原则:
1.凡是散光眼一定要散瞳验光,特别对混合性散光更为重要;
2.学龄前儿童用1%阿托品滴眼液或眼膏散瞳验光,每日两次,连续三天后方可检影验光;
3.一般青少年用托比卡胺滴眼液散瞳验光;
4.少数病者滴用阿托品后,面色潮红甚至颈部、全身发红、口干,这是对阿托品药有轻度反应,只要多饮温开水,过1—2小时后症状消除,一般滴阿托品滴眼液后都用手指压迫鼻根旁泪小管处约10—15分种,以防止药物流入泪囊吸收,如果压迫得好,就不会发生上述症状。
疗效评价:
1.治愈:矫正后视力正常,症状消失或减轻。
2.好转:矫正后视力有增进,未达正常,症状减轻。
3.未愈:未能矫正。
散光眼由于互相垂直的两个子午线上屈光力不同(指规则散光),故平行光束经过眼屈光系统后不能在视网膜上聚焦成一点,而是形成前后两条焦线,构成所谓strum氏光锥的象散光束。
垂直子午线屈光力强于水平子午线屈光力时,其第一焦线为一横线,第二焦线为一竖线。若水平子午线屈光力强于垂直子午线屈光力时,则第一焦线为竖线,第二焦线为横线。
散光眼所看到的某一方向的线条是清楚或是模糊,系由散光的轴向和程度而定。一般来说,散光眼看表上线条模糊的方向系该眼所戴负柱镜片轴的方向。例如:一1.ODC×180。的散光眼,其散光力在垂直子午线,水平子午线是正视。换言之,该散光眼垂直子午线屈光力较水平子午线屈光力强。如上所述,当该眼注视远方一个物点时,由此物点反射出的光线经过垂直子午线后在视网膜前聚焦,成为横向焦线,而经过水平子午线后子视网膜集合成为竖向焦线。所以该眼所看到的不是一个清晰的点,而是模糊的小竖线。而任何一条直线都是由无数个点组成。一条横线是无数点并行排列而成。每个点都呈模糊小竖线,因此该眼看散光表上横线条自然感觉模糊;而一条竖线是无数点纵向排列而成,每个点虽呈模糊小竖线,但因其是纵向重叠排列,故整个竖线条看起来要比横线条清楚。由此可知:一1.ODC×180度的散光眼看散光表时,竖线条清晰,横线条模糊,这就是应用散光表确定散光轴向的道理。
方法
散光表应平坦挂在墙面上,表面照度均匀,在500—800lx度检查时两眼分别进行。首先测定裸眼远视力。令受检眼看散光表,问其表上各方向的径线清晰度是否相同。如有浓淡不等、清晰与模糊的不同,即表示有散光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