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出生时,视力不及成人的1%,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双眼视细胞不断发育完善。5岁以内是视功能以育的重要时期。如果这个时期某种原因造成双眼不能视物,视细胞得不到正常的刺激。视功能就停留在一个低级水平,双眼视力低下,不能矫正,就形成弱视。弱视在整个发育时间均可发生,多在1~2岁儿童就开始了,发病越早,程度越重。
儿童弱视的早期发现
(1)家长要密切观察幼儿有无眼位异常(如对眼等)、行动异常(如经常摔跤、看东西向前倾等)、眼球震颤、看东西眯眼、姿势偏斜等,如有上述情况,应当及时去正规医院的眼科,以便保证详细检查,必要时要散瞳检查屈光等情况,这样绝大多数弱视儿童是可以早期发现的。
(2)要定期为婴幼儿检查视力,一般要3—6个月检查一次。对有弱视、斜视及屈光不正家族史的婴幼儿,更要早期检查。
正常儿童的视力标准
2-3岁:0.6-0.8,3-5岁:0.9以上,5岁以上:1.0以上
儿童弱视的自行检测
1、将比较醒目的物品放在孩子眼前,观察他是否能及时发现。
2、改变物品的方向后,观察孩子是否有追随反应。(可选择由大到小的一组物品,摆放方式应由近至远)。
3、观察孩子双眼、单眼注视时的情况,注意他看电视的时候是否喜欢凑得很近。
4、孩子看东西时有没有异常的头位,比如是否喜欢抬头、低头看。
5、孩子看物体的时候,能否稳定地注视。如果孩子的眼球来回转动或者震颤,则有弱视的可能。
儿童弱视的类型
1、斜视性弱视:患者有斜视或曾有过斜视,由于眼位偏斜而发生复视,为了解除或克服斜视所造成的复视,大脑视皮质中枢就抑制由斜视眼传入的视觉冲动。斜视眼的黄斑功能长期被抑制而导致弱视。这种弱视是斜视的后果,是继发的,功能性的,因而早期适当治疗,弱视眼的视力可以提高,但也有少数顽固病例,虽经长期治疗,视力改善不多。
2、屈光参差性弱视:由于两眼屈光参差较大,在两眼黄斑形成的物象清晰度不同或大小差别太大,融合困难,脑皮质中枢只能抑制来自屈光不正较大的眼的物象,日久发生弱视。这种弱视是功能性的,经过治疗有可能恢复视力。如果早期矫正屈光不正有可能防止其发生。
3、形觉剥夺性弱视:在婴幼儿期,如有角膜混浊、上睑下垂、先天性白内障,甚至不恰当的遮盖一眼,使得光线不能充分进入眼内,剥夺了该眼黄斑接受正常光刺激的机会,视功能发育受到抑制而发生弱视。这种弱视,不仅视力低下,而且预后也差。
4、屈光不正性弱视:多为双侧性。发生在没有戴过矫正眼镜的高度屈光不正者。戴合适眼镜后,能使视力逐渐提高,但为时较长,一般需2~3年。
5、先天性弱视:发病机理目前尚不十分清楚,可能由于在出生后,视网膜或视路发生小出血而影响视功能的正常发育。有些继发于眼球震颤,全色盲等。这种弱视预后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