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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光的处方原则

2016-12-03 来源:爱眼界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青年(19~40岁)随着年龄的增长,患者对柱镜的适应会越来越困难,所以为这一年龄段患者处方柱镜成分时,要充分考虑到患者的适应能力。

  散光的处方原则:不论近视、远视,还是散光,临床上都应该遵从成人配镜的“保守”原则!

  1.婴幼儿时期(0~3岁)文献报道很多人在出生时都有散光,特别是早产儿经常会在刚出生时有较高的逆规散光,但大多数散光会在一岁前随着正视化的原因而自然消失或减低,但如果在一岁后检查发现患儿还存在中、高度散光,则有必要对这一部分散光进行适度矫正,这一年龄段的配镜处方原则是部分矫正,以预防发生屈光不正性弱视;如果患者仅仅是低度散光,一般不进行矫正,以定期观察为主;当然,如果患者合并斜视或弱视,配镜处方的原则就是足度矫正为主。

  2.学龄前儿童(3~6岁)这一年龄段的配镜处方原则是尽量完全矫正,以减少弱视发生。

  3.学龄期、青春期(6~18岁)这一年龄段已有可能出现适应的问题。如不能适应全矫,可予以低度数矫正,再逐渐过渡到全矫。

  4.青年(19~40岁)随着年龄的增长,患者对柱镜的适应会越来越困难,所以为这一年龄段患者处方柱镜成分时,要充分考虑到患者的适应能力。

  5.中老年(>40岁)中老年患者的散光会发生一些变化,主要是由于角膜和晶状体发生了一些改变,散光逐渐由顺规向逆规方向转变,而散光的量和轴也会相应发生改变,因此这一阶段患者的眼镜度数可能需要经常做出调整。由于中老年患者的适应能力较年轻时差,所以配镜处方的原则是在充分考虑患者适应能力的基础上适度欠矫。

  6.不规则散光:外伤、手术或者是眼病(如圆锥角膜)等原因可能引起不规则散光,最佳的矫正手段是验配硬性透氧性角膜接触镜(RGP)。

  散光患者的戴镜方式,一般都要求全天佩戴,以缓解视疲劳,对于儿童则更是要求长期佩戴,以防止发生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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