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眼部无器质性病变,远视力小于等于0.8且不能矫正者均称为弱视为。通俗地说,就是孩子的双眼外观并无明显异常,眼科检查常有屈光不正,散瞳验光,配戴合适的矫正眼镜后,视务仍不能达到正常,这样的眼睛称为弱视。
弱视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坚持治疗,同时还要切实完成以下5项任务,以达到预期效果。
1、消除抑制
弱视主要是发生于视觉发育期间,极大抑制视觉功能的形成。所以,治疗基本的任务就是消除抑制。在解决屈光不正的基础上进行遮盖治疗,其原理就是遮盖健眼强迫使用患眼,消除单眼抑制、复视和混淆视,以促进视功能的恢复。
2、提高视力
提高视力是弱视治疗的根本目的。精细目力训练可有效促进患者的视觉发育,达到增视效果。精细目力训练有穿针,描图绘画、穿珠子等,患者可根据自身情况选用。
弱视可分为3大类:
1、遮眼性弱视
在婴幼儿时期,如有角膜混浊、上睑下垂、先天性白内障等,由于患眼视线遮断、视功能发育受到抑制而发生弱视。及早治疗上述疾病可避免弱视的发生。
2、屈光参差性弱视
由于两眼近视或远视的度数相关较大(超过300度),两眼会看到两个清晰度大小不一致的物像,大脑皮层长期抑制度数较深的眼的物像,从而发生弱视。若能早期矫正屈光不正,则可以防止其发生。这种弱视经过治疗可能恢复视力。
3、屈光不正性弱视
单眼或双眼有高度的屈光不正而没有戴眼镜的,常会发生弱视。这种弱视可戴合适的眼镜而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