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视,根据发生的年龄分可分为先天性和后天性,一般6个月前发现的为先天性。根据肌肉调节的情况分类可分为共同性斜视(指脑的高级神经反射活动和眼的调节、融合功能)和非共同性斜视。
治疗:
1、改善视力:小度数15°斜视可戴镜矫正。
2、手术治疗:存在部分调节斜视者,只需矫正戴镜后的度数;非调节性斜视的患者可通过手术全部矫正;分离不足型内斜取中间度数矫正。
1)麻痹性斜视:先天性的越早手术越好;后天性的需先明确病因,病因已消除,经药物治疗半年以上,病情稳定而麻痹肌功能仍无恢复可能者,可考虑行三棱镜或手术矫正。治疗目的是恢复双眼视功能,消除复视和斜视。小角度的后天性麻痹性斜视(10个三棱镜度)可用三棱镜眼镜消除复视。严重复视可遮盖患眼或健眼,或戴三棱镜矫正。
2)隐性斜视:视力(戴三棱镜)达到1。0后再巩固三个月手术治疗。
3)间歇性斜视:是否手术需根据斜视出现的频率、屈光度。可查出大斜视度数后手术治疗。间歇性内斜视多为远视,一旦发现应散瞳验光配足量远视眼镜矫正,戴镜后多能使间歇性内斜完全正位;间歇性外斜视的儿童应作斜视度及同视机检查了解其双眼视功能情况,在双眼视功能未丢失以前尽早手术治疗。如双眼视功能丧失,7岁前手术矫正仍有恢复正常的可能。如斜视度数很小,可以戴负镜及辐辏训练,但只能减轻症状,不易治疗。
4)共同性内斜:先天性共同性内斜一般在视力发育的初期做手术矫正,2~3岁以后发生的内斜多与远视眼引起的调节辐辏过度有关,这种斜视要充分散瞳后验光,有远视者配足量眼镜,坚持戴镜3~6月使斜视矫正或部分矫正后,再对于残存的内斜手术治疗。戴镜后内斜无改变的,只有手术治疗。斜视完全矫正的继续戴镜,若远视度数很高,也可通过手术矫正斜视而降低戴镜度数。
5)外斜视:外斜多合并有中高度近视,虽然外斜视可以通过戴镜矫正,但近视度数随着年龄增长多有继续增大趋势,这样的患儿不容易摘掉眼镜
6)内斜:合并远视的内斜视,许多患儿终可以摘掉眼镜,这主要是指轻、中度远视(+3.00D~+6.00D)而言。大于+6.00D以上的高度远视或近视为获得正常视力,多需终身戴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