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仍是治疗弱视的主要方法。遮盖法可以消除由于刺激注视眼的抑制作用。1岁以内的儿童可采取遮盖健眼办天,促使弱视眼注视,以免发生遮盖性弱视,两岁儿童可采用1:1遮盖规律;3-4岁儿童遮盖时间可适当延长。在复查健眼时,应先摘除罩5分钟,使健眼适应室内光线及周边环境。如果健眼视力确实下降,则说明遮盖弱视眼肯定较打开双眼更为优越。遮盖弱视眼可主动促进健眼的功能,还能阻止由于打开双眼所致的竞争性作用。待弱视眼已获得最好视力后,则将全日遮盖改为部分时间遮盖、持续遮盖。3个月后弱视眼视力不再继续提高时,可以终止遮盖法。
应为不太清楚您说孩子现在多大我就提供一些治疗的建议和相关资料吧:
(1)要充分了解弱视治疗过程是缓慢的,视力是逐渐提高的,因此家长不能操之过急,要有耐心、恒心。
(2)要耐心劝导孩子坚持戴眼镜。除洗澡、睡觉之外,一定要坚持戴眼镜,尤其是遮盖健眼时,这点很重要,镜腿要用链条连起来,防止眼镜打碎。
(3)引导孩子在看近物时,一定要戴镜,尤其是绘图、写字时,这样常可达到事办功倍的效果。
目前多采用vonNoorden的分类,即将弱视分为如下5种:斜视性弱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屈光参差性弱视、形觉剥夺性弱视和先天性弱视。
斜视发生后,两眼不能同时注视指定目标,同一物体的物像不能同时落在两眼视网膜的对应点上,因而引起复视。另外,当斜视发生后,双眼黄斑注视不同目标,由于融合功能存在,大脑中枢将两眼黄斑所注视的两个截然不同的目标重叠在一起,因而产生混淆。
遮盖法有一个很悠久的历史。随着对致病的病理生理学认识的提高,疾病的处理也相应地改善。早在1743年deBuffon认为弱视眼视力的下降是产生斜视的原因,因而建议遮盖注视眼。以后很多年人们认为弱视是一种先天遗传性异常,因而放弃了甚至反对遮盖疗法。后来学者们认识到弱视是一种功能性异常,是对斜视的知觉性适应,所以又恢复了遮盖疗法,直到目前它还是治疗弱视的主要和最有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