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中最重要的为斜视性弱视,半数以上的弱视与斜视有关,从症状上来看,斜视为眼位异常,弱视是视力异常。两者关系如马车的两个轮子,屈光不正则象车轴,它粘结着两个车轮。弱视可以形成斜视,斜视可以导致弱视。
弱视除与斜视有关的斜视性弱视外,尚有屈光异常、屈光参差等所形成的弱视。有屈光异常者不能得到矫正,就是增加照明或增强注视目标的对比度时,往往也不能使视觉得到改善。
弱视的临床检查
1.视力检查:
根据标准视力检查表进行检查。
2.屈光状态检查:
睫状肌麻痹后进行检影验光以获得准确的屈光度数。
3.注视性质检查:
直接检眼镜下中心凹反射位于0~1环为中心注视,2~3环为旁中心凹注视,4~5环为黄斑注视,5环外为周边注视。
4.电生理检查:
视觉诱发电位包括图形视觉诱发电位和闪光视觉诱发电位,主要用于判断视神经和视觉传导通路疾患,弱视眼表现为图形视觉诱发电位P100波潜伏期延长、振幅下降。婴幼儿可用F-VEP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