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月以来,全国各地都刮起了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风,各地食药监局纷纷亮剑。一场席卷全国的保健食品经营整治风暴已然来临。
鞍山在行动
8月13日,辽宁省鞍山市食药监局开展保健食品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推行“四查”模式。据了解,此次检查整治行动覆盖面广、惩处力度大,可谓是保健食品史上“最严检查”。
据悉,此次鞍山市食药监局在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中,坚持问题导向,探索推行“四查”模式,对全地区1185家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2193户次,责令整改存在问题的生产经营企业157家,立案12件,罚没16万元。
一是日常检查。以经营企业证照不全或者超出有效期、产品标签与批准证明文件的相关内容不一致、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网络交易不具备现场登录申请人网站功能的设施设备、产品广告夸大宣传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以专卖店、超市兼营、药品经营企业兼营三大类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全地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的暗访暗查和监督检查。
二是跟踪检查。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一律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对于一般违规问题,一律责令整改,整改期限一到,鞍山市食药监局督导检查小组组织县区执法人员进行跟踪检查,凡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查处。
三是随机抽查。按照不底于经营企业1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调检查人员,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经营企业,开展随机检查。同时,检查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日常监管工作情况。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各县(市)、区目标考核内容。
四是有因检查。畅通12331、12345等投诉举报渠道,实施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保健食品监督,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全部予以查处。整治期间,适时组织风险会商会议,研判风险点,明确整治的重点单位、重点问题,组织市食品监督执法支队进行重点查处。
枣庄在行动
7月16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食药监局结合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活动组织人员开展了保健食品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消费者安全意识。通过悬挂标语、印发宣传资料,保健食品知识进社区、进企业宣传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保健食品的有关知识。在正确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保健食品的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参与到社会监督中来,促进社会共治良好氛围的形成。
二是完善企业监管档案。以保健食品专营店、零售店及超市专柜为重点,对全区范围内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初步建立经营企业基础档案。
三是突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以“会议”、“讲座”、“体检”等形式集中推销保健食品的场所,保健食品专营店、体验店、药店、超市等经营户,销售保健食品的宾馆酒店等为重点场所,检查其许可证有效性、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执行情况、店内广告和产品声称情况等,鼓励企业电子化管理,指导企业动态化管理保健食品安全管理档案,监督指导保健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经营各项规章制度。
四是加大抽检力度。针对问题产品、违法宣传涉及较多的品种、群众投诉举报涉及的品种、质量可疑的品种加大抽检频次,确保监管无盲区。
五是严打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始终保持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保健食品行为的高压态势,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店120家,对5家无证经营下达整改通知,受理保健类投诉举报39起。
广西在行动
8月3日,广西省田阳县食药监局在全县范围内持续深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
据悉,本次专项检查以未经许可生产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整治重点;
重点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是否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按要求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是否建立产品进货台账并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对不按照规定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或未索票索证、票据保留不完整的,责令限期整改;
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统计,截止目前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65家次,检查食品经营企业677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181家,发现食品、保健食品经营案件并立案查处14件,办结12件,累计罚款金额13.25万元。
宁夏在行动
8月7日,宁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保健食品无证经营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是认真落实保健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办证率应达到100%;各地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执行审批标准,不能放松放宽条件,致使不具备保健食品销售条件的经营户进入市场;
二是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行为,要求保健食品经营者必须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要将《食品经营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设立保健食品销售专柜或专区并悬挂警示语,严格落实保健食品分类摆放、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相关规定;
三是全面开展检查,针对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从大型宾馆、影院等公开场所转入居民社区、写字楼、会所等相对隐蔽场所的特点,开展深入细致的检查,严查保健食品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
四是切实解决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银川市、石嘴山市等群众投诉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较多的地区,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紧抓举报案件线索不放,追根溯源,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萧山在行动
近日,杭州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公安、消防等部门检查人员开展了一次保健食品销售场所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
据悉,在检查前多部门共同确定4家保健食品销售场所为此次重点检查对象。各部门根据自身部门职能对各销售场所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索证索票、购销记录、质检报告、宣传行为进行了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