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宜进展暨要约价格调整》的函。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42.02亿元。
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医药控股”)拟通过增资与购买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集团”)部分股权相结合的方式取得江中集团不低于51%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医药”)与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西省国资委”)已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华润医药将以江中集团为发展平台,将其打造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医药健康集团,带动江西省医药产业创新升级。
江中集团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3.03%。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润医药控股通过江中集团间接拥有江中药业的权益将超过江中药业已发行股份的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华润医药控股应当向江中药业除江中集团之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流通普通股(A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江中药业的上市地位为目的。上市公司于2018年6月2日公告了《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并于2018年6月6日公告了《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一、本次要约价格调整情况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本次要约价格为25.03元/股。若江中药业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之日至要约期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收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经上市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末上市公司总股本30,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4.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目前上市公司该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因此本次要约价格相应调整为17.56元/股。
基于要约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7.56元,收购数量为239,285,676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01,856,470.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