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湖北省卫计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探索剥离门诊药房
《通知》表示,推进医药分开,门诊患者可以自主选择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零售药店购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也不得指定患者到特定零售药店购药。具备条件的可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医疗机构剥离。
备案采购金额比不得超过本医疗卫生机构月度(年度)采购总金额的5%。严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平台已有挂网药品且能正常保障供应的情况下,仍选择备案或采购价格高且没有临床支持依据的其他企业的药品。
各地应按照临床必需、安全有效、剂型适宜、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原则遴选药品使用目录,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慎重选择自费药品。处方自费药品前应做好患者的知情同意工作。
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建立抗菌药物、激素类药物、中药注射剂、营养类药物及超常使用药品的重点监控制度,严禁滥用损坏患者利益或增加患者负担以及限制使用的非治疗性用药。
各地应优先配备使用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促进仿制药替代使用。
统一集采目录
统一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药品采购目录,将《湖北省2017年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挂网目录》中所有药品全部纳入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供各地遴选使用。
建立县域医疗共同体的试点地区,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县级龙头医院承担区域内药品使用目录遴选工作,确保医共体内药品目录统一;未建立县域医疗共同体的县区,暂由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县级人民医院承担药品使用目录遴选工作。开展以市为单位带量采购的市州,可探索制定统一的市级药品使用目录。
清热利湿,利胆排石。用于湿热蕴毒、腑气不通所致的胁痛、胆胀,症见胁肋胀痛、发热、尿黄、大便不通;胆囊炎、胆石症见上述证候者。
健客价: ¥20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健客价: ¥13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健客价: ¥12舒肝理气,散郁调经。用于肝气不舒的两胁疼痛,胸腹胀闷,月经不调,头痛目眩,心烦意乱,口苦咽干,以及肝郁气滞所致的面部黧黑斑(黄褐斑)。
健客价: ¥45补脾健胃,利湿止泻。用于脾胃虚弱,饮食不消,或泻或吐,形瘦色萎,神疲乏力。
健客价: ¥18透窍消肿,祛风退热。用于慢性鼻窦炎、鼻炎及鼻塞头痛,浊涕臭气,嗅觉失灵等。
健客价: ¥25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等症。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疼、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健客价: ¥13降气化痰,止咳定喘。用于风寒入肺,肺气不宣引起的咳嗽痰多,喘促胸闷,周身酸痛或久咳不止,以及老年支气管炎咳嗽。
健客价: ¥25健脾和胃,平肝杀虫。用于脾弱肝滞,面黄肌瘦,消化不良。
健客价: ¥24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健客价: ¥23辛凉透表,宣肺止咳,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发热恶寒,头痛咳嗽,咽喉肿痛。
健客价: ¥27益气养阴,培补脾肾。用于气阴两虚,脾肾不足所致的乏力气短,自汗盗汗,口干咽燥,头晕耳鸣等症。
健客价: ¥548散瘀止血,消肿定痛。用于跌扑肿痛。
健客价: ¥248收敛止泻,解毒消食。用于湿热泄泻,伤食泄泻。
健客价: ¥22清肺,化痰,止咳。用于痰热咳嗽,痰多,色黄黏稠,胸闷口干。
健客价: ¥16为减少耐药菌的产生,保证盐酸左氧氟沙星及其他抗菌药物的有效性,左氧氟沙星只用于治疗或预防已证明或高度怀疑由敏感细菌引起的感染。在选择或修改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时,应考虑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的结果。如果没有这些试验的数据做参考,则应根据当地流行病学和病原菌敏感性进行经验性治疗。 在治疗前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以分离并鉴定感染病原菌,确定其对盐酸左氧氟沙星的敏感性。在获得以上检验结果之前可以先使用左
健客价: ¥12温中补虚,调和肝脾,行气止痛。用于脾胃虚寒及肝脾不和所致的脘腹疼痛,腹胀喜温,反酸嗳气;慢性浅表性胃炎见上述症状者。
健客价: ¥17健脾,燥湿。用于胃脘胀痛。
健客价: ¥40滋肾养肝。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健客价: ¥38清热泻火,解毒消肿。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痤疮,粉刺,口舌生疮,胃火牙痛,咽喉肿痛,目赤,便秘,尿黄赤。
健客价: ¥43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健客价: ¥13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健客价: ¥10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健客价: ¥23.5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健客价: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