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听过这样一句话: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变老。5月里,最温情的节日就是母亲节(本周日5月13日)。对于正值中年的80后来说,怎么给年过半百的父母养老是个严肃现实的问题。在母亲节来临之际,为母亲购买保险就成了一种比较实际的报答方式,而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就是不错的选择。
80后奔三,“421家庭”的重担也就落在了80后身上。给父母购买保险,一方面可以给老人的晚年增添一份保障,另一方面也可以减轻自己的负担。
据调查,保险市场上各种重疾险、寿险产品不少,但针对老年市场的产品却不多。这些产品投保年龄一般就到60岁或65岁,而超过50岁投保,不仅健康审查严格,保费太贵也失去了保障的意义,长护险正是一场“及时雨”。
对老年人来说,最大的后顾之忧其实正是在五六十岁之后,万一失能了怎么办?有了养老金,基本生活没了问题,但养老护理服务不是一般的服务,是在失能半失能后需要专业人士提供的专业服务。它的支出是一般养老金难以承受的。
我国从2016年开始在15个城市开展了长护险的试点,首批包括上海、广州、青岛等15个试点城市,用1到2年的时间,探索为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力争在2020年之前,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社会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
长护险不同于意外、医疗等险种,特征比较明显,意外伤害、老年痴呆等疾病引起的不能自理都可以获得赔付。失能老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包括进食、洗澡、梳洗修饰、穿衣、控制大便、控制小便、如厕、床椅转移、行走和上下楼梯等项生活都可能成为难题。虽然各地长护险政策不一样,但基本上都包括了清洁护理、饮食护理、排泄护理等基本护理服务。
青岛长护险最新消息
对于青岛的长期失能失智人群来说,今年4月1日是一个意义不同的日子。这一天起,青岛市率先在全国实施“全人全责”新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称“护理保险”)。“升级版”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基本生活照料纳入职工护理保障范围,创新实施“全人全责”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全市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哪些人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
护理保险的服务形式有哪些?
申请人享受哪些待遇?
焦点一【内容】基本生活照料纳入保障范围
老龄化带来了数量庞大的失能失智人群,青岛市就有失能失智老人约30万人,他们大多衰老与疾病并存,生活不能自理,家庭负担沉重,这一群体的社会化照护已成为重大的社会民生问题。
基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并汲取欧洲福利国家的经验教训,需要摆正政府和家庭的责任分担和角色定位。政府和社会主要提供基本的、必需的护理保障,而非全部护理保障。特别对居家失能人员,家庭仍然是照护服务的第一责任主体。
长期护理保险为保障对象提供的保障内容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基本生活照料,享受基本生活照料待遇的参保职工,按其评估等级享受相应待遇;二是与基本生活照料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包括治疗急性期后的健康管理和维持性治疗、长期护理、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精神慰藉等服务内容。另外,护理保险还设立了延缓失能失智预防保障金,为半失能人员、轻中度失智人员和高危人群,以项目的形式提供身体功能维护等训练和指导,强化预防,延缓失能失智。
参保职工发生的医疗护理和基本生活照料费用报销比例为90%;参保居民发生的医疗护理费用,一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报销80%,二档缴费成年居民报销70%。
焦点二【门槛】重点保障完全失能、重度失智人员
长期护理保险重点保障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丧失自理能力的完全失能人员和重度失智人员。这部分人员日常照料难度大,家庭负担重,对社会化照护服务的需求十分迫切。
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已达或预期达六个月以上的身体失能人员,可申请护理保险待遇。申请护理保障待遇,必须进行照护需求等级评估。青岛市对参保人照护需求等级共划分为O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6个级别。O级为能力完好,一级对应轻度失能,二级、三级对应中度失能,四级、五级对应重度失能。其中,文件规定评估等级达到三、四、五级的,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享受护理保险相关待遇。
申请专护服务的,评估等级应为五级,近12个月内医疗保险统筹金和护理保险资金支付额超过5000元,同时符合社保经办机构认定的专护条件。
申请院护、家护服务的,评估等级应为三、四、五级,近24个月内医疗保险统筹金和护理保险资金支付额超过5000元或近12个月内医疗保险统筹金和护理保险资金支付额超过3000元,同时符合社保经办机构认定的条件。
申请巡护服务的,评估等级应为三、四、五级。
患有阿尔兹海默症、血管性痴呆等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失智人员,则继续按照《关于将重度失智老人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并实行“失智专区”管理的试点意见》(青人社发〔2016〕27号)有关规定,由社保经办机构确定的6家失智诊断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纳入“失智专区”管理,享受失智护理保障有关待遇。重度失智人员的照护需求等级将统一确定为评估等级五级,并享受相应等级的生活照料待遇。
焦点三【形式】“4+3”护理服务精准解决多样化需求
创新建立“医、养、康、护、防”相结合的“全人全责”护理服务模式。其核心是,以人为中心,统筹考虑其照护需求,由同一家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全面负责为其提供所需的医疗、护理、生活照料、功能维护、临终关怀等整合式的照护服务。围绕“全人全责”理念,充分考虑不同家庭失能失智老人的多样化需求,设计了“4+3”护理服务形式,精准解决他们的现实需要。
针对完全失能人员设计了“专护”、“院护”、“家护”和“巡护”4种服务形式。针对重度失智人员实行“失智专区”管理,设计了“长期照护”、“短期照护”和“日间照护”3种服务形式。“长期照护”是指开设失智专区的护理服务机构提供不间断的全日制长期照护服务;“日间照护”是指开设失智专区的护理服务机构提供日间托管照护服务;“短期照护”是指开设失智专区的护理服务机构提供的短期照护服务,原则上一年不超过60天。
参保职工可申办上述各种服务形式。一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可申办专护、院护、巡护、长期照护、短期照护服务形式。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可申办巡护服务形式。
焦点四【待遇】根据评估等级享受不同待遇
新制度实施后,参保职工可享受医疗护理和基本生活照料待遇,考虑到居民个人缴费能力和财政负担压力等因素,参保居民仍继续享受医疗护理待遇,基本生活照料暂不享受。参保职工和居民同时可享受功能维护(康复训练)、精神慰藉、安宁疗护、临终关怀其他照护服务。
主要包括疾病的维持性治疗、检查检验、药品耗材使用等。符合规定的相关费用由护理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社保经办机构对发生的医疗护理费与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实行定额包干结算。
(具体结算标准:专护三级医院210元/天,二级医院180元/天,其中,气管切开病人300元/天;院护65元/天;家护50元/天;巡护参保职工2500元/年,一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大学生2200元/年,二档缴费成年居民1500元/年。失智专区:长期照护、短期照护65元/天;日间照护50元/天。)
对入住机构的参保职工(含专护、院护、失智专区三种模式),可享受全方位的生活照料服务,由机构根据参保人实际需要提供。参保人评估等级不同,每月可享受生活照料待遇不同,评估等级为三、四、五级的参保人发生的生活照料费,护理保险资金每月支付限额标准分别是660元(22元/天)、1050元(35元/天)和1500元(50元/天),其中个人自负10%。重度失智参保职工发生的基本生活照料费,护理保险资金支付标准对应身体失能人员评估等级五级标准,每月支付限额标准长期照护、短期照护为1500元(50元/天),日间照护为750元(25元/天),其中个人自负10%。
对选择居家照护的参保职工(含家护、巡护),同样依据评估等级,享受不同的生活照料待遇。评估等级为三、四、五级的参保人,每周分别可享受由护理服务机构提供的3、5、7个小时的照护服务,社保经办机构对发生的生活照料费与护理机构按照50元/小时的标准(含个人自付部分,个人自付10%)结算。生活照料服务内容重点以提供技术性较强或家庭照料者不能独立完成的事项为主,共确定了60项具体的居家照护服务。其中,吸痰护理等基本护理25项、洗澡等基本生活照料17项、吞咽训练等功能维护(康复训练)15项,药物管理与指导等其他服务3项。鉴于家庭生活照料的实际,在开展照护服务时,具体服务内容和时间由患者或家属根据实际需要与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商确定,超过文件规定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等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个人负担。参保人也可以不申请生活照料服务,只享受医疗护理服务待遇,但要求护士每周必须上门1次,医生每月必须上门1次,以便及时了解掌握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