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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保招安,降价者活!

2018-04-06 来源:医药云端工作室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据东北某药企负责市场准入的蝴蝶(化名)透露,本次通知中纳入天津医保支付范围申请降价的药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相关企业填报的药品天津供应价格,应不高于2017年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最低采购价格。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下发《关于执行2018年首批国家药品目录(2017年版)对接结果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容主要是自2018年2月12日起,将11006个药品纳入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药品分类、备注(限定支付范围)等按照《国家药品目录(2017年版)》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品种范围包括公示对接结果为“拟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且在2018年2月1日至2月5日公示期间(以下简称“公示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药品,以及公示期间申请在公示对接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下调天津供应价格和医保最高支付标准的药品。

据东北某药企负责市场准入的蝴蝶(化名)透露,本次通知中纳入天津医保支付范围申请降价的药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相关企业填报的药品天津供应价格,应不高于2017年全国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最低采购价格。

如填报的药品天津供应价格高于全国最低采购价格,应在公示期内主动申请下调天津供应价格,并递交相关材料。也就是说,如果能够认同了全国相关低价,那么,相关药品就可以纳入天津医保支付范围。

对于相关价格不予认可的产品,天津并没有一条路堵死,本次新发布的通知明确规定:公示对接结果为“拟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且在2018年2月1日至2月5日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其他药品,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公布对接结果;在公示期间申请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不再执行本次对接结果。

也就是说,这个“实际情况”如果药企申诉属实,那么,还是有再次进入对接范围机会的,如果没有,有关政策表述的也很清楚,企业填报的药品天津供应价格,确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将不予对接。

除此之外,此次通知还保留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彩蛋,那就是:为保障新老支付政策衔接,对纳入此次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中,属于原天津市基本医保支付范围,但支付政策信息(支付限定、增付比例等)发生变化的部分药品,其原医保支付信息可继续执行到本市乙类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结束。

呵呵,趁着这个过渡期,相信又有许多药企开足马力,利用好政策的红利,抓紧夯实存量,狠提增量。等到正式目录一公布,一切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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