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保存:温度适合才能留住疗效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剂科副主任药师石浩强
到药房取药时,有的药品包装摸上去很凉,药师还会嘱咐一定要放在冰箱里冷藏。查看说明书时,也会发现药物的储存条件分别为“室温、冷藏、阴凉避光、凉暗处”等。实际上,不同的药物或同种药物不同的剂型对于储存的温度要求各不相同。
药品储存温度要辨清
随着公众用药安全知识的普及,很多人知道有些药品应该放在常温下,有些药品需要放在冰箱中。但具体到一些药品,甚至在不同“阶段”要求的温度都不一样。
药典中,药品的储存条件明确规定为阴凉处、凉暗处、冷处、常温4种。阴凉处温度要求不高于20℃,凉暗处指的是避光且温度不高于20℃,冷处指的是环境温度控制在2℃~10℃之间,常温指的则是10~30℃之间。除另有规定外,一般如未规定具体的储存温度,则为常温储存。
对于患者而言,拿到药品后,应当仔细阅读说明书上的储存条件或咨询相关药师,了解药品的温控要求,尤其是在酷暑严寒的特殊时间段。对于急救药物则更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条件来储存、运输和使用,以免药效降低,贻误病情。
温度会影响药品质量
在购买食品时,尤其是需要冷藏的食品,人们常会关注其有效期。同样,对于药品而言,有效期也是患者最为关注的信息,而温度对于药品的有效期会产生影响。药品的降解速率越快,有效期就会越短,而温度则会显著影响药品降解的速率。
一般温度每升高10℃左右,药品降解的速率就会增加2~4倍。因此,对于家庭药箱中的备药,尤其是一些抢救药物,如硝酸甘油、硝苯地平薄衣片、可乐定、麝香保心丸、哮喘用药等,应当注意环境温度的变化对于药品质量的影响。
需冷藏保存的药品,若温度过高会导致药物的降解、药效的下降,若降解物含毒性成分则可能会引起更加严重的毒性反应;对于含有挥发成分,如酒精(比如藿香正气水)或含有挥发油的药品或药材(比如桃金娘胶囊、吉诺通)而言,温度过高会导致其有效成分的流失;对于温度特别敏感的剂型而言,如栓剂,则可能会软化,甚至融化,从而使其形状发生改变,以至于无法正常给药。
不同药品所需温度各异
糖尿病患者注射的胰岛素,一般未开始使用之前需放置于冰箱中冷藏;开始使用后则可以放置于温度不高于30℃的室温下,必须避免阳光直射,且必须在4周内用完。若天气炎热,室温过高,也可以放置于冰箱中冷藏。但使用前需从冰箱中取出,置于室温条件下预热30分钟左右,以免剂量标定不准确或刺激皮肤产生疼痛感。
栓剂
栓剂一般在塞入人体腔道时才会发生融化继而产生药效。而温度过高,如超过40℃则可能会出现软化、融化或变形的情况,影响药物的使用,一般应放置于阴凉处或冰箱中冷藏。一旦出现初步的溶剂化现象,则应及时置于冰箱中进行挽救,待其硬化后方可使用。但如融化严重,则应考虑丢弃不用。
活性菌制剂
对于口服的活性菌制剂,如双歧杆菌胶囊或散剂,需冷藏保存,以保证质量。服用时则应用不超过40℃的温开水或冷开水送服或冲泡,以避免水温过高而导致活菌失活。
其他
对于常温保存的药品如乳膏剂(比如尿素霜),一般不建议放置于冰箱中,以免温度过低或冰箱中的水分过多而导致乳膏水油分离且发生吸潮,从而影响药品的质量。事实上,在药品温度的控制上,“矫枉过正、过犹不及”的做法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