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在内的多个文件,并释放了一条重磅信息:在杭州设立我国首家互联网法院。
中央深改组会议强调,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公开信息显示,杭州互联网法院受理电子商务交易纠纷、著作权侵权纠纷、电子商务小额贷款诉讼、合同纠纷、商标侵权纠纷、交通责任纠纷。而互联网法院最大的特点,就是将原来线下的程序,包括庭审都转移到线上。
这段话是官方给的描述:在智慧庭审中,通过简单的案件录入,可将线下案件转线上处理,法官、当事人、代理人只需登录网页输入庭审码即可参与庭审,无需安装任何软件、插件,就可直接在线使用,庭审过程可实现远程庭审和语音识别。
与司法审判类似,当前的医疗服务也已经表现出了明显的互联网化趋势。而且同样类似之处还在于,一些疾病也表现出了适应在线诊断的特点,只不过还没有清晰的规范和标准来指导这些疾病的操作。
我们不再纠缠互联网法院的具体细节,总的一个大趋势是司法审判开始利用互联网技术提升审判效率。而这很容易让我们联想到前端事件争吵的沸沸扬扬的互联网医院。
关于互联网医院这件事儿争论的细节,就不再重述了。不过从杭州互联网法院获批这件事来看,我们还是有一些新的启发。
首先,最高决策层其实是非常清楚的看到互联网技术对于提升行政效率、司法效率,乃至为民服务的效率上市大有可为的。
尤其是敬爱的习大大又亲自指出过,一些大医院始终处于战时状态的状况需要解决。所以,互联网医院需要做到缓解这种战时状态,而不是拿着牌照讲故事骗估值,或者弄个在线处方狂给患者开药挣黑钱。
第二,互联网医院能不能像互联网法院重点在几类涉网案件一样,先挑出几个比较适合互联网诊疗的病种,比如皮肤病。找个靠谱的互联网医院探索一下,在线诊疗的路径、标准,然后再向其他病种扩展。
我们已经有了非常丰富的制定临床路径的经验,搞几个互联网临床诊疗路径出来,对强大的卫生系统来讲完全不成问题。
当然,反对的意见会强调医疗在生命健康方面相对于司法审判的特殊性,而无法适应在线操作的特点。
其实这完全不是行业特点的问题,而只是愿不愿意主动适应趋势,或者背后有没有强大的力量来推动。比如促成互联网法院诞生的最重要因素,是电子商务的发展。而这个领域已经拥有了阿里巴巴、亚马逊、京东等在全球顶尖的超级企业。
对互联网医院的诞生来讲,也许我们可以期盼的是互联网医疗领域的阿里巴巴的出现。而从阿里的成长路径来看,这个过程也许并不需要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