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H制度在中国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企业之间或者集团内部实现批准文号的自由转移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2016年年末,MAH试点工作在紧锣密鼓的探索中,终于有企业拿到了持有人文号。12月23日,由山东省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研发的抗肿瘤新药吉非替尼及片剂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批准取得持有人文号,成为我国首个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品种。
相比上海市批准参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改革试点品种的9家药物研发机构、11家药品生产企业的12个品种申请,山东省这次走得更快。
此前,京津冀MAH制度试点内部会议对还处于临床试验阶段的试点品种能否在规定时间内实现上市,拿到持有人文号,受到业内关注。可以说,齐鲁制药的吉非替尼顺利拿到文号,也让业内看到了试点的进展和趋势。
在补充申请阶段递交持有人申请
“吉非替尼为公司持有,由自己生产,但是考虑到该产品未来市场需求有大的增长,可能需要扩产建设新厂区,需要到不同的地方建厂,拥有持有人文号的话,有利于生产转移。”齐鲁制药药物研发负责人说。
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邵蓉教授认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不仅可以就持有品种在“不同的地方建厂”,“有利于生产的转移”,更为有利的是持有人可以根据品种的状况,决定自己生产或放弃自产,充分利用全国各地的制药资源进行委托加工,来满足市场供给。
据了解,2014年吉非替尼的全球销售额为5.2亿美元。2015年22个城市样本医院的销售额达4.3亿元,市场容量在10亿元左右,但是该原研药价格极为昂贵,为肿瘤患者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因此,尽快实现该药国产化满足了我国肿瘤临床治疗的迫切需求。该负责人认为,作为首仿品种,它将会打破原研企业的市场垄断,降低抗癌药物价格,解决国内肺癌患者用药的可及性。因此,他看好该产品未来的市场规模,会有扩大生产的可能。
据了解,吉非替尼及其片剂在2012年6月便向国家食药监管部门提交注册申报申请,于2016年4月成为优先审评的品种。考虑到未来生产转移的可能,近期公司根据MAH的试点流程规定,递交了补充申请,由山东省食药监管局将补充申请递交给国家食药监管总局。
按照山东省局关于MAH试点工作的具体规定:申请参加试点的申请者,可以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在申报药物临床试验或者药品上市申请时,填写《药品注册申请表》中持有人的相关内容,向省局提交申报材料;也可以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4补充申请第18项,提交补充申请,填写《补充申请表》中持有人的相关内容,向省局提交申报材料。省局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审批。显然,齐鲁制药的做法属于第二种。
因此,山东食药监局对该企业提交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申请,提前介入服务,对质量保障体系构建进行深入指导,积极协调总局“新药审批”和“上市许可”关联审批,并取得了实质进展。
“由于本身是生产企业持有产品,这与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提交试点申请相比,资质审查更为简便一些。”而首次提到的“持有人”文号这一称呼,邵蓉则向记者解释,尽管法律法规上还没有明确法定应该如何表达,但是持有人文号相当于原有的批准文号,是产品持有凭证,是产品上市的合法凭证。
盘活文号资源是关键
邵蓉在接受《医药经济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情况来看,不仅要重视新申请者的问题,还应当关注现有生产企业在能够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转变成为持有人,承担起持有人的责任。现实中存在的“僵尸”文号现象会有一定缓解和改变。
那么,生产企业成为持有人的好处是什么?她解释道,生产企业无论是拥有老的文号还是新报批的文号,若申请成为持有人,第一,在产品上市之前可以选择自己生产或者委托其他有条件的企业生产(要注意合作的信赖度和契合度以及知识产权问题);第二,可以将文号进行转让,在各个环节中得以变更,盘活文号资源。
此前,曾有业内人士表示,MAH制度在中国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企业之间或者集团内部之间实现批准文号的自由转移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从注册申报的情况看,吉非替尼及其片剂的原料药和制剂申请人分别为齐鲁制药的子公司齐鲁安替(临邑)制药有限公司、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同属一个集团。与此同时,为了MAH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山东省局近期建设了试点项目“供需”信息平台,全省共有105家药品生产企业有意愿接受委托生产,剂型涵盖了口服、外用、注射剂、原料药、生物制品等各大类别。而齐鲁安替(临邑)制药有限公司也作为其中的一员,有意向承接原料药方面的委托生产。
无独有偶,在上海之前公布的申请参加MAH试点品种的企业中,上海创诺制药既是持有人,也是生产企业,而作为持有人的上海欧米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的生产企业为苏州欧米尼医药有限公司,同属一个集团。这些都是利用批文可以自由转移的优势来合理配置公司内部资源。
药企转换为持有人,也应当达到持有人的资质,相当于日本的“生产/销售三人管理”,以具备确保良好的营销以及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标准、质量保证(GQP)和上市安全控制(GVP)能力。而这些,对于一家规范的生产企业而言,是本身就应当具备的,所以比起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成为“持有人”,生产企业成为“持有人”有一定基础,显得更为水到渠成。
邵蓉称:“纵观国际经验,生产企业成为‘持有人’将成为主流。”
主要治疗消化道肿瘤,对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有一定疗效。也可用于治疗乳腺癌、支气管肺癌和肝癌等。还可用于膀胱癌、前列腺癌、肾癌等。
健客价: ¥28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1.能防止血栓的形成及发展,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2.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塞的辅助用药。3.对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可予预防性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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