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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丨谈一谈超声医生多点执业问题

摘要:我国“医师多点执业”,随着卫生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86号)而启动。身为执业医师群体成员的“超声医师”,执业类别属于临床,执业范围定位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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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集体,互联网医疗,私人诊所...,朋友圈处处是关于医生创业或者多点执业的新闻。那么,对于超声医生老说,多点执业可行吗?或者有哪些需要思考的地方?希望本文可以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或思考!

  约稿会员:LWP推荐会员:吴景梅第一部分超声医师是特殊的执业医师群体

  超声医师多点执业,无疑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和高度关注的话题。

  我国“医师多点执业”,随着卫生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86号)而启动。身为执业医师群体成员的“超声医师”,执业类别属于临床,执业范围定位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

  随着中国超声医师协会于2007年3月在北京的成立,使我国全体超声执业医师以整个行业的形式出现在社会活动中,参与人民的日常生活。

  超声医师需具备相关医学基础知识,以及解剖学基础,熟练使用专业化的仪器和电子设备,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敏锐的洞察力。

  主要是借助于超声仪来为临床医生提供医学诊断基础。随着医学的发展,超声医学可以实施特殊腔内超声检查和介入超声活检并能在超声引导下介入治疗。同时,三维超声成像技术的快速发展,成为二维超声的重要辅助手段,三维超声克服了二维超声空间显像的不足,为妇科产科诊断开拓了新的领域。特别是,产前超声筛查成为胎儿出生缺陷干预的重要手段,对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超声医师这一特殊的执业医师群体,多点执业倍受关注已成必然。

  第二部分多层级多层次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导向

  2014年3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2014年“深化医药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时明确提出:医改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医改要注重发挥市场作用,有序放宽社会力量办医准入,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

  201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卫生计生委牵头,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和中医药局等部门出台推进医师多点执业的意见。2014年11月5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五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国卫医发〔2014〕86号)。

  探讨超声医师多点执业问题,有必要掌握《意见》的下列核心条款。

  一是资格条件。

  “多点执业是指医师于有效注册期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定期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

  “允许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最近连续两个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无不合格记录。”

  “在参加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支援基层,或在签订医疗机构帮扶或托管协议、建立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的医疗机构间多点执业时,不需办理多点执业相关手续。”

  二是管理方式。

  实行“注册”管理;探索“备案”管理可行性;条件成熟的地方可探索“区域注册”。备案意味着医生多点执业不再事先经过批准,只需报告即可。区域注册,比如符合条件的医师在广东省注册后,均可在本地进行多点执业。

  三是手续。

  应获得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同意(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履行知情报备手续即可开展多点执业”),医师不因多点执业而影响其职称晋升、学术地位等。

  四是人事关系。

  医师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保。与拟多点执业的其他医疗机构分别签订劳务协议。

  五是薪酬。由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与医师协商确定。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工作时间和工作量未达到全职医师要求的,不能领取全职薪酬。

  六是医疗责任。由发生医疗损害和纠纷的当事医疗机构和医师依法处理,非当事医疗机构均不担责。支持医疗机构和医师个人购买医疗责任险等。

  对比起国家层面的改革,北京、浙江等地成“改革先锋”,改革力度更大。

  2014年8月1日,北京实施新的《北京市医生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最大突破是申请多点执业的医生从过去要取得书面同意,改为向第一执业地点所在医疗机构报告即可。

  2015年3月1日,《浙江省医师多点执业实施办法(试行)》正式施行,明确降低了医师多点执业的准入条件,要求医疗机构应允许医生在法定工作日每周可安排一天用于多点执业。同时,首次提出探索医师自由执业。对于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重点或紧缺专业医技人员,允许其在浙江省内任一医疗机构内执业,无需办理医师多点执业登记手续。尽管目前针对报酬和时间等问题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提倡以“契约”精神为前提协商解决。值得注意的是,虽说办理手续无需医院同意,但医师必须妥善安排工作,不得擅自离岗进行多点执业,且不得延误各项应急抢救工作。根据协商结果,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也将给予原单位一定的经济补偿。《办法》的出台,让医生从“单位人”变成“行业人”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大潮,公立医院事业编制这块天花板正在被击碎。以后,医疗机构只是一个舞台,如果优秀的医生愿意来,说明这个舞台有魅力。

  2015年7月,备受关注的《深圳市医师多点自由执业实施细则》未能顺利获批。这一从多点执业跨到“自由执业”的改革方案,是建立医师多点执业地点自行报备制度,全面放开医师执业地点限制,实行“统一注册,全城通用”。被撤回的原因,可能涉及国家层面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有待出台,涉及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等工作试点方案的研究制订,涉及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衔接等等。据媒体报道和业内人士分析,被召回的真正理由是利益需要重新划分,部分三甲医院的利益受损,此外政府有关部门的权力亦会受到限制。

  在香港管理层的眼中,如果是普通医生希望能利用闲暇时间进行多点执业的话,可能会不被管理层容忍。

  目前,多个省市区正在考虑研究相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多个省市区卫计委发现,对推开多点执业存顾虑的不在少数。归结原因,主要是公立医院缺乏积极性,而在人事管理、考核、社保养老等配套措施上又欠缺完善。

  由此不难看出,我国“医师多点执业”尚属于试点、起步的阶段。正如《意见》所说,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及时完善政策措施,需要破除阻碍医疗卫生人才合理流动的束缚和障碍,才能够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

  那么,超声医师多点执业,需要顺应和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第三部分列举2个典型事件

  第一个典型事件。

  据媒体报道,2011年4月12日,杨晓华医师成为成都市第一个成功申请到多点执业的医生。

  “卫生部刚发文的时候我就已经关注了。是政策允许、医院支持和我觉得自己有这个能力后,才去申请的。”杨晓华说,他所在的医院没有任何阻拦,龙泉长康医院也很需要一个副主任医师进行把关和技术指导。申请很顺利,“用了10来天就走完了整个程序,申请到了”。

  作为龙泉驿区产科急救专家组的组成人员,在龙泉长康医院杨晓华主要负责临床指导、人员培训以及医疗质量把关。“去龙泉长康医院,都是我在原来医院的休息时间去的。要先保证本职工作。”

  在杨晓华看来,目前在两家医院工作,钱赚得多少并不是最重要的,让他更重视的是一种责任。“我知道自己是第一个尝试的,其实还是觉得压力很大,不过有再多的困难我都会坚持下去,不能在我这儿搞砸了。”杨晓华说。

  第二个典型事件。

  据媒体报道,2014年12月,国内著名教授邓开伯在北京慈诚医疗开设工作室,试行医师多点执业,引起业界轰动。该工作室依托北京医师协会专家会诊中心,集合北京各大医疗机构专家资源,按照国际医院最高评审标准,以高端的专家团队、先进的医疗设备、精细的医疗质量,致力于为医师提供全方位的执业服务、为客户提供卓越的医疗服务,现已邀请到的会诊专家有心内科国家级专家邓开伯、泌尿外科专家李汉忠、影像科专家金征宇、妇产科专家王建六、肿瘤科专家顾晋等20多名,入驻慈诚医疗专家工作室为有需求者提供预约会诊服务,成为北京医师协会认可的首家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单位。

  北京市卫计委提供的数据显示,新政实施5个月,截至2014年12月31日,北京市受理注册多点执业人数1170人,是2013年同期的4倍。

  第四部分它山之石是否真的可以攻玉

  那么,国外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大都纳入对医生的整体管理之中,不同国家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对多点执业要求不一。奥地利要求必须是资深专科医师;澳大利亚要求必须是高年资医师;印度尼西亚要求必须是资深医师;阿根廷要求医师毕业后必须在公立医院工作7年以上;葡萄牙规定医院业务领导不得多点执业;美国要求按照医师执照所属州执业;德国、瑞典对多点执业的地点作了规定;英国要求医师每周要在公立医院工作4天;爱尔兰要求医师每周在公立医院工作33小时;澳大利亚规定了医师多点执业的时间、数量及范围;泰国医师多点执业有行业认证程序等。

  美国主要通过一系列影响医师收入的方法,让医师对是否多点执业进行考量和判断,从而避免因为医师多点执业而降低其工作效率和动力。

  在澳大利亚,医学专家大部分集中在大型国立医院,尤其是大学附属医院。公立医院的高年资医师分为全职医师和非全职医师两种,且大多数为非全职医师。非全职医师每周在国立医院上班的时间是固定的,剩下的时间则可以到外院(一些规模较小的国立医院和私立医院)以兼职的形式执业,通常一位医师可以同时在3家~4家医院执业。

  从目前国内先试点再推开的改革路子来看,将医生从“单位人”逐渐解放为“自由人”,可以说“任重而道远”。

  第五部分超声医师结合行业特点引发的思考

  身为超声医师,从自身行业特点综合考虑下列问题,对从事多点执业将会大有裨益:

  一是超声医师多点执业活动时间、每周工作时限问题。

  二是超声医师同样要面对公立医院普遍院长都是持比较保守意见,不太同意这样的搞法。

  三是超声医师要充分认识到从医院管理角度看,多点执业对公立医院来说增加了管理困难,“管人不好管”。比如对第一执业医院,要保证多少工作量?怎么进行考核?薪酬怎么发放?“没有统一的实施细则和标准,肯定要吵翻天”。

  四是超声医师要正视医疗人才的流失等利益问题,医院之间也相互存在竞争。“打个比方,我在第一执业医院上班,门诊看的病人带到另一家医院去,这种情况要怎么说?”

  五是超声医师多点执业同样面临推开需要改变整个医疗单位的薪酬福利制度,难度很大。

  六是超声医师只要在医院没有取消编制问题的情况下,多点执业都不可能成为主流。而从更长远的目标看,多点执业是通往自由执业一种过渡,要实现医生的自由流动,最终必须走向自由执业。

  七是超声医师目前多点执业申请多为医联体、帮扶等形式运作,大部分超声医生仍对所在医院有所顾忌。

  八是在多点执业上,国家政策并没有在超声医生与第一执业医院的博弈上给予明显的倾斜,而超声医生相对公立医院来说是弱势群体。多点执业必须以不伤害超声医生为前提。

  九是医院资源真正流通起来,超声医师能获得与自身知识和资历都匹配的收入,对于患者和医生双方来说,才是一种真正的双赢。

  第六部分结语

  全面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是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推进。

  目前,从北京、浙江等地实施多点执业的新政来看,让医生从“单位人”变成“行业人”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大潮,公立医院事业编制这块天花板正在被击碎,体现医生的尊严和劳动价值,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已成强劲趋势。“超声人”必将和广大医师群体一同拉开多点执业落地执行的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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