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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打出“组合拳”

2016-11-29 来源:健康在兴安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11月22日,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盟15所公立医院同步实行《内蒙古医疗服务价格2012版》的具体时间节点。

  为加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在全国卫生和健康大会上做出重要指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领导人在全区卫生和健康大会上进行重要部署,兴安盟盟委、行署特别关注我盟医改工作,孙德敏副盟长多次召开各项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安排、部署全盟医改工作,兴安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扎实推进。

  11月22日,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全盟15所公立医院同步实行《内蒙古医疗服务价格2012版》的具体时间节点;城市公立医院(盟人民医院、盟蒙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完成医保、农合与医院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改革的氛围。盟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旗县市卫生计生局及公立医院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11月23日,兴安盟行政公署出台了《关于实行自治区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兴署办发电[2016]48号),针对新旧价格系统的对接切换工作、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加强价格运行监管、政策宣传等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同时盟发改委、卫生计生委、人社局3部门印发了《兴安盟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应急处置预案》(兴发改费字[2016]532号)、成立了兴安盟规范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应急协调工作组。

  11月24日,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的必要性、内涵、意义。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内蒙古自治区驻站记者、兴安盟当地主流报社记者,区内各大新闻媒体、兴安日报、兴安新闻均参加了发布会,并且在头版显著位置正式发布我盟实行《内蒙古医疗服务价格2012版》政策。兴安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政策解读〉宣传手册10000册,分发到全盟15所公立医院,利用各医院的展板、大屏幕等手段面对患者进行宣传。各公立医院借助媒体、社会和舆论监督,不断提高医药卫生服务价格透明度。

  11月25日,为确保价格改革工作顺利完成,兴安盟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督查工作的通知》,并从盟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人社局、发改委、卫生计生委抽调专人,组成督查专家组,深入各级公立医院督查指导价格改革工作。

  新版医疗服务项目规范和价格调整遵循“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基本原则,通过提高诊察、护理、手术、中医类等项目价格,降低部分大型设备检查、检验类等项目价格,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逐步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新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施后,我盟参保、参合农牧民、城镇居民和在职职工仍然执行医保报销政策不变,各级新农合和医保经办机构将一如既往地为广大参保、参合人员提供便捷、满意的服务,不会影响群众即时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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