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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的原则:医生行为利己和利他合一

2016-11-27 来源:医纬达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以药养医”政策恰恰经常导致人们去越过“底线”,也就是损害他人的事情经常发生。这种“损害他人”是双向的,不仅是损害患者的利益,也损害医院、医生的利益。
   当年,毛泽东对尼克松总统说:“我们只讨论哲学……”毛泽东的意思是说,让我们抛开意识形态上的分歧,来讨论寻求最具普遍意义的共识。今天我们进行的医改也必须找到一个共识,以这个共识为基础、为出发点、为尺度、为指导,来分析评判医改的政策和制度。
 
  政策的底线:利己但无害于他
 
  人类社会中最具普遍意义的原则是什么呢?应该是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和相对应价值观念。
 
  按照道德的层次来分,人们的涉及利益的行为可以概括地分出下列层次:
 
  第1层次:利他,而无利己;
 
  第2层次:利己利他;
 
  第3层次:利己,但无利无害于他;
 
  第4层次:损害他人(无论于己有利或有害)。
 
  很明显,第3层次是道德的底线,任何人的行为不得越过这条底线,越过者应受到惩罚。同样道理,任何政策或制度都不得引导、诱使、逼迫人们去越过这条线,如果某项政策或制度中含有前述的可能性,它就决不是好的政策或制度。“利己,但无利无害于他人”这条线可以用来衡量所有的政策及制度。任何有可能导致人们越过“红线”的政策或者制度体系都是不能被认可的。
 
  “以药养医”政策恰恰经常导致人们去越过“底线”,也就是损害他人的事情经常发生。这种“损害他人”是双向的,不仅是损害患者的利益,也损害医院、医生的利益。当这种“双向损害”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时,社会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就必然会受到冲击,当人们对越过“红线”的行为、见怪不怪、麻木不仁的时候,这个社会已经处于堕落的斜坡上了!
 
  医改:利己与利他合一
 
  有一条著名的经济学理论,只有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才能让利己的心产生利他的行为。也就是患者与医生理想状态下都是自由的,包括得病的自由、治疗的自由、意志的自由、获得物质条件的自由等,医生与患者能够就疾病的诊疗形成自由博弈,包括患者自由选择医生、自主支付医疗费,医生能够自由选择患者,自主定价。患者与患者之间,医生与医生之间,均展开自由的竞争。
 
  当然,人的自由是有限的和相对的。包括自己的先天条件、社会环境等导致部分患者与医生难以形成自由的博弈,最终无法得到有效治疗,国家应为这些人提供价格低廉的公益性医疗,以去除他自由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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