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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漯河医改启动! 涉及每一个人!

2016-11-22 来源:大河报漯河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收入(中药饮片除外)的90%通过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合理补偿,10%由财政统筹补贴。

  近日,漯河市召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宣布,自今天(11月21日)零时起,在12家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收费价格,上调护理费等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并按医保政策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今年5月,漯河市被列入第四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我省仅有漯河、三门峡、鹤壁三市列入本次试点。漯河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卫计委主任吴书清介绍,这次改革包括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等8家市直医院和郾城区人民医院等4家区级医院,这12家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实际进价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不再加收15%的药品加成。同时降低磁共振、CT、PET-CT等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合理提升住院诊查费、床位费、护理费、治疗费和手术费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收费价格。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是否会增加患者负担?漯河市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组组长刘福玉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漯河市医保支付政策同步做出调整,以保障群众的整体负担不增加。医保患者的就医费用不但不会增加,还会有所下降,特别是门诊患者的医药费用下降将最为明显。“以漯河市一院住院三人间床位为例,调整前床位费为每床日28元,医保报销后患者每天自负床位费15.25元。床位费上调为每床日32元后,医保报销基数提高到25元,经医保报销患者每天自负床位费10.75元,患者每天少负担床位费4.5元。”

  (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取消药品加成收入(中药饮片除外)的90%通过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合理补偿,10%由财政统筹补贴。

  (二)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

  (三)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按照医保政策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适度提高报销基数,总体不增加患者实际负担。

  实施范围

  漯河市第一人民医院、漯河市第二人民医院、漯河市第三人民医院、漯河市中医院、漯河市第五人民医院、漯河市第六人民医院、漯河市第七人民医院、漯河市医专三附院、郾城区人民医院、郾城区中医院、召陵区人民医院、源汇区人民医院。

  主要内容

  (一)药品实施零差率销售。城市公立医院销售的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按实际进价实现零差率销售。

  (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1.护理费: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护理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上调7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市第七人民医院、市医专三附院护理费在现行收费标准上上调6元;郾城区人民医院、郾城区中医院、召陵区人民医院、源汇区人民医院护理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上调5元。调整的护理项目共14项(编码为120100003-120100015)。

  2.住院诊查费: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诊查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上调7元;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市第七人民医院、市医专三附院诊查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上调6元;郾城区人民医院、郾城区中医院、召陵区中医院、召陵区人民医院、源汇区人民医院诊查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上调5元。

  3.治疗费:市第一人民医院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上调20%,其他试点单位上调10%。本次血透和腹透两个项目不予调整。不调整的血透项目3项(编码为:311000006--311000008),不调整的腹透项目6项(编码为:311000001--311000005)。

  4.手术费:市第一人民医院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上调25%,市中医院、市第五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市第七人民医院、市医专三附院手术项目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上调18%;郾城区人民医院、郾城区中医院、召陵区人民医院、源汇区人民医院手术项目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上调15%。

  5.床位费调整标准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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