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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家药企遭遇飞检

2016-11-17 来源:39医药公社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11月11日,四川省南充市药监局发布《2016年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十)》显示,66家药品经营企业将受到行政处罚案件。

  十一月上半月,河南、四川、山东、湖南等食药监局相继发布公告显示,共147家药品经营企业将受到行政处罚。其中,66家涉案企业被罚款,79家撤销/收回GSP,2家限期整改。

  据公告显示,涉案企业违法事实主要包括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销售劣药、假药;质量负责人、执业药师均不在岗;仓库温湿度监控系统未开启;仓库设施设备陈旧,不符合药品储存条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不完整,现场无法提供药品经营计算机管理系统记录数据等。

  据悉,目前,各地食药监局已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依法对涉案企业进行惩处。

  河南:26家药商被撤销/收回GSP

  11月14日,河南食药监官网发布《商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第01号)》称,经飞行检查,夏邑县栗康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刘店药房、柘城县牛城益丰药店和河南民和堂医药有限公司程庄药店一分店3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决定依法撤销上述3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而早在11月8日,河南食药监业就发布了《商丘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第01号)》,收回睢县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康乐大药房等23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四川:66家药商被罚款

  11月11日,四川省南充市药监局发布《2016年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十)》显示,66家药品经营企业将受到行政处罚案件。据悉,涉案企业违法事实包括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经营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未按照规定实施GSP;违反GSP,经责令改正仍存在相应问题;销售劣药;经营超过有效期药品;未按照GSP经营药品等。

  从行政处罚的种类来看,上述66家药品经营企业大多数都被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此外,南充市科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170店、南充红太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10店、营山县康贝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72店、南充康贝大药房连锁营山第217加盟店4家还被停业整顿;四川慈民堂医药贸易有限公司、阆中市九龙大药房华、南充市顺庆区众鑫大药房3家被警告。

  山东:38家药商被撤销/收回GSP

  11月9日-10日,山东临沂、日照、枣庄食药监相继发布公告称,沂南县杏林大药房有限公司等38家药品零售企业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依法撤销/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湖南:15家药商注销执照,2家限期整改

  11月7日,湖南省衡阳药监局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撤销湖南国大民生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东路店、衡阳市康源大药房等7家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同日,湖南益阳食药监发布《016年药品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情况及处理公告》指出,2016年10月18日至10月20日,益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益阳市赫山区、沅江市共10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8家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2家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

  公告显示,将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撤销益阳市朝阳宏仁堂大药房、益阳市赫山区汇龙大药房、沅江市草尾医药商店3家企业药品GSP认证证书,收回湖南省益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赫山南市场店、益阳市赫山区汇康大药房、益阳市金辉七里桥大药店、沅江市佑新大药房、沅江市安康药号5家企业药品GSP认证证书,责令沅江市春风大药房、益阳市朝阳健康堂大药房2家企业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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