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用典型经验,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
2.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3.坚持集中带量采购原则,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由省级药品采购机构集中招标采购。
4.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可采取以市为单位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鼓励跨区域联合采购和专科医院联合采购。
5.实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开展高值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和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
6.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价格谈判机制。谈判结果在国家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布,医院按谈判结果采购药品
7.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逐步实行“两票制”,鼓励其他医疗机构推行“两票制”,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两票制再升级,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8.对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药品建立重点监控目录,开展跟踪监控、超常预警。
9.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等“六统一”。
10.按照政府主导、自愿组合、区域协同、方便群众的原则,以资源共享和人才下沉为导向,建立医疗资源纵向联合体,提升基层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