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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新建公立医院需满足这三条基本规则!

2016-08-13 来源:健客网社区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近日,卫计委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的通知》,对2020年全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提出主要指标和总体要求,其中提出,医疗机构设置要明确公立医院的设置与发展规划,发挥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为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预留空间。

  近日,卫计委印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16-2020年)的通知》,对2020年全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提出主要指标和总体要求,其中提出,医疗机构设置要明确公立医院的设置与发展规划,发挥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为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预留空间。

  通知明确了公立医院设置的三条基本规则。

  (一)合理设置公立综合医院数量。

  公立医院的设置要综合考虑当地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环境、疾病谱、突发事件应对等因素合理布局,实施分区域制定床位配置原则。在县级区域,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等),50万人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县级公立医院数量。在地市级区域,每100万-200万人口设置1-2个地市办综合医院,服务半径一般为50公里左右,地广人稀地区人口规模可以适当放宽;在省级区域划分片区,每1000万人口规划设置1-2个综合医院,地广人稀地区人口规模可以适当放宽。在全国规划布局若干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在省级根据医疗服务实际需要设置职业病和口腔医院。省、地市、县均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在地市级以上,根据医疗服务实际需求,设置儿童、精神、妇产、肿瘤传染病、康复等专科医院,服务人口多且地市级医疗机构覆盖不到的县(市、区)可根据需要建设精神专科医院,形成功能比较齐全的医疗服务体系。

  (二)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的不合理扩张。

  公立医院根据其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合理设置科室和病区数量。每个病区床位规模不超过50张。新设置的县办综合医院(单个执业点,下同)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新设置的地市办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以800张左右为宜,500万人口以上的地市可适当增加,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新设置的省办及以上综合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0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500张。专科医院的床位规模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设置床单元建筑面积、门诊量/门诊建筑面积的最低控制标准。

  (三)重点控制三级综合医院床位数。

  原则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三级综合医院床位总数不得超过区域医疗机构床位总数的30%,不超过区域医院床位总数的35%。充分发挥三级医院在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作用,重点承担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任务。在设置审批三级综合医院时,要引导三级综合医院提高手术科室和重症医学专业床位规模及其所占比例。对于区域内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超过8天的,原则上不得新增设三级综合医院,不得增加已有三级综合医院床位数量。

  通知明确,《规划》每5年更新一次,根据考核评价的情况和当地社会、经济、医疗需求、医疗资源、疾病等发展变化情况,对所定指标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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