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公布的23批次食品不合格通告消息中获悉,此番抽检了糖果及可可制品、焙烤食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酒类、调味品、饮料等6类食品2014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991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其中糖果及可可制品31批次,全部合格,可放心食用;调味品不合格率最高,抽检899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18批次,不合格率达到2.0%。
据悉,此番抽检焙烤食品49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5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0.4%;酒类13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1.5%;调味品899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占2.0%;饮料20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1.0%。
据悉,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内蒙古久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古法压榨胡麻油苯并[a]芘超标;酒类不合格样品2批次,分别为贵州清镇市龙井酒厂生产的枸杞酒酒精度不达标;陕西丹凤葡萄酒有限公司陕西丹凤葡萄酒厂生产的丹凤干红葡萄酒(中国红陈藏)干浸出物不达标;饮料不合格样品2批次分别为梧州市新佳佳乐食品饮料厂生产的加能豆奶(植物蛋白饮料)蛋白质不达标;岑溪市甘大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红星豆奶饮料(植物蛋白饮料)蛋白质不达标且糖精钠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药监部门已按照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且还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015年5—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婴幼儿辅助食品开展了国家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40家生产企业的80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13批次,其中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6批次;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但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样品7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样品6批次,涉及5家企业,分别为:汉臣氏(沈阳)儿童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食品,分别为原味配方米粉(1阶段)检出维生素D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DHA益生元+AD高钙配方米粉(1阶段)检出维生素D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维生素A不符合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南昌市文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营养蒸米粉蛋黄双歧因子复合益生元(2)1批次,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江西铭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营养米粉(DHA钙铁锌多维配方)1批次,检出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福建亚氏力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米营养米粉(淮山薏米)(2段)1批次,检出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福建文鑫莲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莲子奶米粉(2段)1批次,检出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