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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惑】精神分裂患者关心的5个用药问题

2016-06-30 来源:健客网社区  标签: 掌上医生 喝茶减肥 一天瘦一斤 安全减肥 cps联盟 美容护肤
摘要: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来说,治疗效果往往是其最关心的问题,而药物治疗又是最常见的治疗方式,那如何正确选药、何种情形需要换药、何种情形需要坚持用药、如何正确减药以及是否必须终身服药这五个关于药疗的问题,应该是他们一直的疑惑吧。若是解决了这五个用药问题,想必治疗会事半功倍。

  一、如何正确选药?

  选择药物时,要根据病患的性格特点、病情的轻重等方面来给药,同时,也要综合考虑其他影响因素。

  1、病情

  根据患者的病情特点,来给患者开药,这是选择药物最重要的原则。药物不同,针对的病情也不同。选药最关键的就是看患者的临床症状、体质、年龄等因素,因此,患者或家属要主要留意清楚患者的细微症状,供医生参考。目前使用较多的抗精神病药主要是舒必利、氯氮平、奋乃静以及长效制剂氟奋乃静癸酸脂和安度利可等。对于病情较为严重的病人,可使用氯氮平,若是单一药物治疗效果不佳,则可联用药物,注意要在医师的指导下使用。

  2、患者对药物的抵制情绪

  很多精神病患者会觉得自己没有患病,对看病吃药十分排斥。针对这种情况,尽量减少药物的服用次数就是一个比较直接的解决办法。药物治疗精分,除了常见的口服药外,还有一种长效针剂。相比于口服药,长效针剂作用的时间更长,避免了每天服药的麻烦,十分适合这种对药物有极强抵制情绪的患者。

  3、患者的身体状况

  不同的患者,对同种药物的反应是有差异的,所产生的副作用大小也不同。若是药物副作用太大,且对患者有害,则建议更换药物。但是,药物的副作用并非对所有患者都是有害的,如患者本身营养不良,则药物增肥的副作用就很适用。

  4、患者的家庭经济状况

  除了综合考虑药物对患者病情方面的调节作用外,另外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就是经济问题,患者的家庭是否负担的起药物费用。对于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来说,只能选择相对便宜的药物,这样可能治疗效果就没有那么显著。

  二、何种情形需要换药?

  1、药物副作用使患者难以忍受

  服用精分药物,可能会产生一系列锥体外系症状,如震颤,肌张力增高,静坐不能等;迟发性运动障碍,如不自主运动,肌张力不协调等,严重影响患者的运动功能。另外,不同患者还可能有其他个体化的不良反应,如女子可能会出现催乳素水平升高引起的泌乳,月经紊乱等情况;男子可能会出现乳腺女性化等。这些副作用的出现均有可能会影响患者的生活及对药物的依从性,让患者不能忍受,从而排斥药物。这种情况下,患者会情绪不佳,甚至拒绝吃药,此时,就应该及时更换药物。

  2、疗效不佳

  患者长期坚持吃药,但是治疗效果不好的例子非常多。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就要注意考虑是不是此种药物对自己的病情好转没有帮助,并积极与主治医师沟,看是否适合换药,该换哪种药等。当然,这就需要医师对患者的病情重新进行评估,并进一步深究患者的病因了。

  3、家庭状况不能负担

  精神分裂的治疗是一个无期限的过程,因此,患者长期的药物治疗也是一个不小的开销。可能刚开始患者家庭还负担的起买一些贵点的药物,但是随着治疗的持续,有些家庭就可能会负担不起,这种情况下,在药效差距不大的前提下,更换更加经济实惠的药物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三、何种情形需要坚持用药?

  维持治疗期间,不建议换掉急性期有效的药物

  患者处于治疗期间时,必须服用药物以改善病情,若是此种药物对病情的缓解有明显的效果,那么建议患者继续坚持服用此种药物。切忌见到病情有点好转就贸然停药,这样病症不久可能会复发。同时,也不要求快,更换更贵的药物以求早日治愈,因为药物对不同人的效果是不一样的,可能这种更贵的药物疗效甚至没有之前的药物好。

  四、如何正确减药?

  一般人可能都会认为药物发挥的是治疗作用,实际上,药物的作用在一定意义上说是替代作用——替代了机体的某些功能,使机体能够有条不紊的运转。其实,人的机体是具有一定的修复能力的,但是如果机体损伤过大,这种自然的修复力就不足以复原机体,维持其正常工作了,此时,只有依靠外物来修补这种差距——药物治疗。只有当差距缩小到一定范围的时候,才可以通过自然修复能力解决;修复后,就可以再把差距拉到可以自然修复的范围内,也就是减药

  1、循序渐进

  机体的自我修复是很慢的,不能一蹴而就,因此,整个减药过程也需要慢慢来,边减边观察自身的情况。最后,力求用最小的有效维持量,达到最好的疗效,让机体逐渐恢复自我调控。同时,在减药过程中,患者也应定期门诊复查,病情有变化应及时复诊或向经治医生咨询。

  2、量力而行

  但当机体康复到一定程度,而且药物减到一定程度时,由于人体自身的疾病发生的原因(不详,因为精神疾病的治疗不是对因治疗),达到了一种新的平衡(机体的康复速度已经很慢了甚至停止了,而疾病的因素虽然不强,但是二者重新取得平衡),就不能继续减了,再减又会造成不平衡,产生恶性循环,病情恶化/复发。因此,药物减少到一定程度就不能再减,必须长期服药维持病情。

  五、是否必须终身服药?

  在精神症状已经消除的前提下,原则上是使用最小的有效维持剂量来预防疾病复发,以保持在最佳状态。至于维持药物治疗需要多久应因人而异。原来认为急性发病如治疗及时,精神症状完全缓解,无情绪波动者,服用维持剂量的药物剂量1~2年;对于病情反复波动,发作2次者,建议维持用药3~5年;久治不愈或发作3次以上者,宜长期药,最好在医师指导下服药。现在认为第一次发作就应该无限期治疗,甚至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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