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嗜睡症的标准
摘要:诊断嗜睡有哪些标准呢?睡眠紊乱、白天睡眠过多或睡眠发作、摔倒,睡眠麻痹,入睡前幻觉,这些都是嗜睡症较为常见的表现。判断是否患有嗜睡,可以通过对典型的阶段进行的发生过程和对多层次睡眠潜伏测试时通宵的睡眠研究结果诊断出来。
睡眠研究核实了引起白天睡意过多的其他原因,如睡眠被剥夺、睡眠呼吸暂停和心情消沉等。
测试是在睡眠研究所进行的,研究人员通过使用多眠图仪设备对脑
电波、眼动次数、肌肉活动情况、心脏跳动、血氧水平和呼吸情况进行电子控制。多层次睡眠潜伏测试一般在得到充足的夜间睡眠后进行,这样结果比较清晰。通常它是在睡眠研究后进行。
多层次睡眠潜伏测试包括四次20分钟小睡的机会,这些机会之间相隔两个小时均匀地分散在一天中。嗜睡的人大约五分钟或不到五分钟就能入睡,四次小睡中至少有两次会发生向REM(快速眼动)睡眠的过渡。对比之下,正常人一般需要12~14min才能入睡,并且不会进入REM睡眠阶段。
具体嗜睡症的诊断标准,医学上参照以下临床特征:
1)每日出现睡眠紊乱,超过三个月,或反复的短暂发作,引起明显的苦恼或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
2)白天睡眠过多或睡眠发作,无法以睡眠时间不足来解释;和/或清醒时达到完全觉醒状态的过渡时间延长。
3)缺乏发作性睡病的特殊症状(摔倒,睡眠麻痹,入睡前幻觉)或睡眠呼吸暂停的临床证据(夜间呼吸暂停,典型的间歇性鼾音等等)。
4)没有可表现出日间嗜睡症状的任何神经科及内科情况。如果嗜睡症仅仅是某种
精神障碍(如情感性精神障碍)的一个症状的话,诊断只应是该精神障碍。然而,如果嗜睡症状在患有其它精神疾患的病人的主诉中占主要地位,那么就应加上心因性嗜睡症的诊断。
5)不存在下述情况:
嗜睡症的治疗前,要探究其病因,嗜睡症多是白天睡眠过多或睡眠发作,睡眠发作不能用睡眠时间不足来解释,清醒时达到完全觉醒状态的过渡时间延长。每天出现这种睡眠障碍,持续1个月以上或反复睡眠发作,排除各种器质性疾病引起的白天嗜睡和发作性睡病,嗜睡症的发病多与心理因素有关。
所以嗜睡症的治疗多采用心理治疗,去除与发病有关的不良心理因素,避免精神刺激,帮助病人建立正常的生活规律。
(实习编辑:黄嘉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