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踝骨折
三踝骨折较其他类型的踝部骨折更常需要切开复位,三踝骨折切开复位的原则及指征与前面列出的双踝骨折相同,后踝或胫后骨折块切开复位的指征主要取决于骨折块的大小及脱位程度。如果后踝骨折块累及25%~30%的负重面,应行解剖复位及内固定。如果骨折块累及的关节面小于1/4,此时胫骨前部关节面较大,足以提供稳定的负重面,并且距骨能被保持在正确位置,因此,一般不会出现后遗症。
2、内踝骨折
无移位的内踝骨折一般采用石膏固定治疗,对踝关节功能要求较高的患者,可以采取内固定以促进骨折愈合及康复。移位的内踝骨折应采取手术治疗,因为持续的移位可以造成距骨倾斜并导致足内翻畸形。内踝尖端撕脱骨折与踝穴受累者不同,前者稳定性较好,除非有明显的移位,一般不需内固定。如果症状明显,可行延迟内固定。常用2枚松质骨加压螺丝钉在垂直于骨折的方向固定内踝;较小的骨折块可用1枚松质骨加压螺丝钉及1枚防止旋转的克氏针固定;对于骨折块太小或粉碎性骨折不能用螺丝钉固定者,可用2枚克氏针及张力带钢丝固定;对于延伸至干骺端的垂直型骨折,则需采用小型弧形支撑钢板进行稳妥固定。
3、双踝骨折
双踝骨折同时破坏了内、外侧的踝关节稳定结构,移位减少了胫距关节接触面积,并改变了关节运动力学。虽常能做到闭合复位,但消肿后不能维持正常的解剖位置。故几乎所有的双踝骨折,都应行双踝的切开复位及内固定治疗。在手术中,如果软组织过度肿胀,必要时可延迟关闭切口或植皮。对于那些有严重闭合性软组织损伤及骨折部位皮肤起水泡的患者是更为合适的。骨折脱位需延迟切开复位者,应立即行闭合复位和夹板固定,以防止皮肤坏死。
4、踝关节胫骨前缘骨折
踝部胫骨骨前缘骨折与后缘骨折虽然骨折位置相反,但治疗上大致相同。然而有一点不同:因为前缘骨折通常由高处坠落使足和踝极度背屈所引起,这种骨折使胫骨下关节面受到的挤压更为严重,所以,胫骨踝关节面可能难于达到完全的恢复。如果需要,合并内、外踝骨折的治疗如前所述。手术应在伤后24小时内或延迟至软组织条件改善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