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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服用精氨洛芬颗粒(司百得)好呢?

来源:健客 发布时间:2019/11/7 12:24:47
    导读:精氨洛芬颗粒(司百得)的用法用量是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通常口服一次剂量:一次1包,一日3~4次。将药品放入水杯中,加入适量的温水,混合到药液完全溶解后即可服用。空腹服用本品起效更为迅速。

精氨洛芬颗粒(司百得)主要成份为精氨酸布洛芬。用于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我们服用药物是有一定规则与要求的,服用药物的时间,我们需要根据病情和药性而定。

什么时候服用精氨洛芬颗粒(司百得)好呢?

精氨洛芬颗粒(司百得)的用法用量是成人和12岁以上患者,通常口服一次剂量:一次1包,一日3~4次。将药品放入水杯中,加入适量的温水,混合到药液完全溶解后即可服用。空腹服用本品起效更为迅速。一般每天剂量不要超过1.2g(3包)。或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服用上注意以下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1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60岁以上、肝肾功能不全。

7.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疼痛加重、疼痛区域肿胀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8.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驱虫药(如乌梅)和泻下药(如大承气汤)则空腹时服用较好;大多数药物宜在饭后服用,尤其是补益药(如人参)、健胃药和对胃肠刺激性较大的药物;安神类中药应在睡前服用,但不管是在饭前或饭后服药,都应有半小时至1小时的间隔,以免影响药效。我们使用药物是有一定规则与要求的,使用药物的时间,我们需要根据病情和药性而定。

健客温馨提醒,为了您的健康,请在您的主治医生或指导药师的指导下按疗程服用,同时密切接受随访,以便他们了解到您的用药情况。

如在用药过程有任何不良反应或疑惑,亦可向健客在线医生咨询,热线电话:400-086-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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