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由太原市医保中心发出的《关于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2018年度用量摸底的通知》在朋友圈流出,通知称,太原市拟先行跟进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通知明确,要对国家组织的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供应品种的应用情况进行摸底,并要求:
各医疗机构要细化工作任务,协同合作,责任到人,如实上报,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性和有效性,为太原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开展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各有关单位需将以上摸底报送情况于2019年5月10日报送市医保中心医疗管理科。
这也意味着,又一个非试点城市将跟进4+7集采结果。
而在此之前,江西省医保局联合江西省卫健委也曾下发文件,要求全省各公立医疗机构填报25种国家带量采购中选品种的年度计划采购量。通知指出,各医疗卫生机构所填报数量将有可能作为本机构带量采购试点的数量约定。
武汉也传出“逐渐向4+7靠拢”的消息。据《长江日报》报道,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武汉的降价属于企业根据市场形势的自发降价。下一步由医保部门主导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将深入开展,武汉市药品还有进一步降价空间,逐渐向4+7城市药价靠拢。
上述地区“自觉自愿”向带量采购方式跟进并非毫无政策依据。
今年4月3日,李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加强中标药品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实现降价惠民。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全面推开。
“进一步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医药云端工作室认为有三层意思,一是4+7个试点城市执行力度和配套措施要继续加强;二是在4+7个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让更多城市加入进来;三是增加更多的品种进来参与带量采购。
而“及时全面推开”的说法则是几乎是肯定了上述猜测,扩面、增量都有可能,不过前面有个前提,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因此随着第一批带量采购的不断落地深入,联采办应该会密切关注执行效果,不断填补漏洞,以保证4+7集采的成果不折不扣落实完成。
从第一批4+7集采试点城市看,4个直辖市、7个副省级城市,均为中国区域中心城市,能够“代表中国”;更为重要的是,都是较为灵活甚至独立统筹当地财政资源的城市,且财政比其他地方宽裕,相对来说“不差钱”。在这些城市实施带量采购,当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配合度较高,相关政策也能够很好落实。
因此,带量采购如果要扩面的话,也应当基本符合上述特点。剩下的几个没有进入4+7试点的副省级城市杭州、宁波、南京、武汉、哈尔滨、济南、青岛非常有可能入围。
此次江西省倒是积极跟进,率先发文要求填报25品种采购量。而福建则早在年前就已经蠢蠢欲动,很有可能全省全面参与带量采购。